现曝光近期查获的酒醉驾交通违法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11月16日上午,在铁西大街与复兴路交叉口,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复兴二大队民警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行迹可疑,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4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车驾驶人姚某某在2015年就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目前属于无证驾驶。
后经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1.4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姚某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拘留并处罚款。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1月3日,在邯郸临漳县,执勤交巡警例行检查时,使用呼气式酒精设备对一驾驶人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9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看到结果后向民警道:你们这样弄就把我毁了,我一家都毁了。能不能照顾一下。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不是我们毁的你,是你自己把自己毁了!”
经血液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4.8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刘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刘某还将面临拘役6个月以内的刑事处罚。目前案件已被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11月15日晚,交巡警支队丛台二大队民警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在执勤点上演了戏剧性的一幕。一男子驾驶一辆普通客车行驶到离执勤点大约200米处,突然拐进非机动车车道,横向停放在车道内,民警处于警惕心跟上前去,却发现驾驶座一名男子竟与副驾驶女生正在互换位置。看到这一幕,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女子坚持声称开车的就是自己。经过批评教育,在事实面前男子承认了其酒后驾车并与副驾驶女子换位的情况。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91mg/100ml,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血液酒精检测,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1.7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6日晚,邯郸武安,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内有浓烈的酒味,遂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张某某当天中午在家喝了点酒,到晚上自以为酒劲过去了,便心存侥幸,拉着妻子和孩子酒后驾车上路。
民警还发现驾驶人在2021年12月6日驾驶证因醉驾已被吊销,此次属于无证驾驶。
经呼气式酒精设备检测,数值结果显示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经血液检测,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25 mg/100ml。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邯郸交巡警温馨提示:酒驾醉驾是违法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生命无价,远离酒驾!
编审:豆豆
编辑:佳佳
供稿:复兴二大队、临漳大队、丛台二大队、武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