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最真实的产业园区行业
在过去“载体为王”的时代,产业红利持续释放,招商似乎并不费力。
然而,近几年形势变化,产业不再像过去那样爆发式增长。企业生存空间被进一步挤压,在重资产投资上变得更为谨慎。
再加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后,拼土地和政策的招商路径已经行不通了。
大变局下,“管委会+平台公司”新模式,正在受到越来越多地方的关注。
那么,如何通过这一模式布局招商工作?
本文将围绕该问题展开探讨,也欢迎大家一起交流讨论。
平台公司,很多时候被称为“城投公司”,主要因为其核心任务是为城市基础设施融资。
久而久之,“城投公司”成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代称;而平台公司发行的债券,也通俗称为“城投债”。
传统的平台公司多以债券融资为主,这种方式往往导致资产规模小、资产质量不高、经营业务不足,没能够发挥应有的效应,更别提竞争力了。
再加上,这些公司主要依赖于财政的输血与支持,自身造血能力明显不足。
特别是在区县层级的平台公司,这类情况更为明显。
“管委会+平台公司”模式,构建了一个“管委会+公司+园区+基金”的架构,具体特征为“小管委”、“大公司”。
“小管委会”,指的是管委会回归行政管理职能,如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和社会事务管理等;
职能、机构和人员更精简高效,所有可市场化的职能都剥离至平台公司,比如项目代建、园区运营、招商引资、招才招智、产业规划、产业孵化、科技创新等。
“大公司”,则代表平台公司不再只是承担简单的融资职能,而是要面向整个开发区,运用自身的经营体系与能力,实现国有资本的循环。
同时,在开发区内的市场化资源、资产、资本和资金运营中,扮演重要角色。
一句话概括,政府的归政府、平台的归平台。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核心在于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功能,并由政府承担偿债责任。
大家可能会关心一些问题,比如在债务市场化处置方面,划分并不是特别明确,那么各自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这种情况下,属于融资平台公司责任的,政府可以承担责任以其出资为限,其余由融资平台公司自主消化,避免将“政府信用”无限放大。
自新预算法和43号文实施以来,监管部门全面推进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的剥离,也就是退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角色。
本质上,这是对“平台举债,政府偿还”模式剥离,防范平台公司债务风险扩张成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对于平台公司而言,也能够摆脱过去的融资束缚,让融资渠道更加畅通。
就在11月8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累计增加化债资金10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这将能够帮助政府和平台公司减轻负担,有序化解隐性债务。
如此一来,也能让政府和平台公司之间的债务责任划分更加清晰,实现“政府的归政府、平台的归平台”。
在推进“管委会+公司”改革过程中,不难发现,许多平台公司在市场化转型道路上仍有些步履蹒跚。
他们依旧停留在传统角色定位和操作方式上,出现定位不明确、职能散乱以及缺乏市场化机制等一系列问题。
那么,对于那些渴望真正实现转型的平台公司而言,切入点又在哪里呢?
查阅多方平台公司发展模式的研究资料,可以总结出以下三大切入点:
其一,园区开发和运营。
平台公司需要承担起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工作,为政府招引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物业服务。
比如,投资开发主题产业园区、建 设标准化厂房、人才公寓等,以此实现资产积累和业务延伸。
在运营服务上,他们既可以选择继续运营自己开发的园区,也可以接受管委会或其他业主的委托,对园区资产进行管理和运营。
通过运营、服务来实现园区专业化运营,为入驻企业发展和产业链提供服务,包括产业技术性服务、产业发展性服务、生活配套性服务、园区运营性服务等,通过营造良好的配套环境,为园区招商提供保障。
其二,园区产业投资。
园区产业投资是产业服务的有力工具,也是吸引企业入驻的招商利器。
平台公司坚持“以产为本”的原则,推动产业聚集、打造有竞争力的产业链,提升“软服务”能力。
这就需要,从传统的资产经营转变为更灵活的资本经营模式。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来支持产业发展,并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
可以围绕科创链,构建完整的产业培育体系,对入驻开发区的企业,进行孵化、培养并使其成长壮大。
比如,打造“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生态链,为企业提供从孵化到加速、再到技术服务支撑的全方位服务。
这样,无论是科技型企业还是高新技术企业,都能在这个生态链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土壤,实现创新发展的目标。
其三,全产业链运营。
在全产业链运营中,平台公司的业务有“重”有“轻”。
所谓“重”业务,主要集中在资金密集型领域,比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经营和标准厂房开发建设等;
而“轻”业务,则更多集中在智力和劳动密集型领域,像产业招商、园区物业和资本服务等都包括在内。
那么,如何实现全产业链运营呢?这需要以“产业链”为核心,围绕开发区确定的战略产业做布局。
把产业规划、产业招商、产业园区开发、产业园区建设、产业园区运营、入驻企业服务这些环节都打通,让整个产业链高效运转起来。
针对特定产业,深耕产业链的上下游,努力成为这个领域的专家,聚焦全省甚至全国的产业资源为开发区服务,打破地理空间限制。
“管委会+平台公司”模式的核心,主要是解决招商难题。那么,双方应该如何携手合作,实现“1+1>2”的效果呢?
首先,需要明确角色定位,做好分工。
管委会作为“掌舵人”,应更多地承担起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的职责,明确大致的产业发展方向,为平台公司招商引资提供指导。
同时,针对该产业领域大型企业的招引工作,制定和执行定制化招商策略。
而平台公司则应在管委会的引领下,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资产管理和园区运营等市场化职责,并主动承担招商工作。
比如,基于管委会所确立的产业方向,以及针对各类企业发展需求开展招商,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运营服务,促进小微型企业孵化成长。
再比如,《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后,不少地方平台公司开始成立专门的招商公司,为政府分担招商重任。
不同于以往政府招商部门的行政式招商,这些新成立的招商公司采用市场机制,吸引具有丰富行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的人才,以此高效对接企业和项目。
其次,强链补链稳链,产业链精准招商。
战略新兴产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无疑是各地招商的热门选择。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九大产业。
但是一个大的产业下面,往往有很多个细分产业,具体可细分至二级、三级甚至四级。
对于开发区而言,该选择哪些细分产业,以及该产业链上的哪一环节,布局招商工作呢?
这就需要,平台公司对开发区内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进行全面梳理,绘制出详尽的产业链图谱和招商全景地图,清晰识别出哪些环节存在瓶颈或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强链、补链、稳链”,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
同时,针对开发区内已有的龙头企业,应充分发挥“链主”企业的引领作用,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大中小企业之间协同合作。
最后,产业投资,建立科学决策体系。
“十五五”规划,对国企平台公司提出了投融资模式改革创新的要求。
因此,平台公司需要更主动地发挥投资引领作用,应立足于开发区内的优质企业和项目,确保每一笔投资都精准到位。
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坐等项目进园,而是要积极介入,与管委会携手,共同筹划和招引优势产业项目的工作。
通常情况下,平台司在投资上往往受到管委会的影响,有时甚至一个指令就决定了投资方向。
这对平台公司而言,不仅缺乏可控性,也不符合市场化原则,可能会造成投资不专业、风险大。
对此,政府和平台公司可以共同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比如,从市场前景、增长潜力、投资效益、竞争状况等多个维度,对重大产业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全方位评估。
双方共同把关,尽最大努力确保投资决策的理性,提高投资成功率。必要时,可借助第三方专业研究机构的力量,进行更科学合理的分析。
总的来说,在招商大变局下,管委会和平台公司需要紧密携手,依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模式,从明确角色分工、产业链精准招商、科学产业投资三个方面展开合作,共同提升开发区整体实力,从而在招商竞争中赢得更多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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