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08:15,61岁的张大爷(化名)在家人的陪同下到通大附院内分泌门诊就诊。候诊时,张大爷出现呼之不应的症状。入院准备中心主管护师朱敏、导医韩婷婷立即上前查看,张大爷头部后仰,面色苍白,朱敏立即判断呼吸及颈动脉搏动,同时询问相关病史,韩婷婷呼叫内分泌科及入院准备中心其余医护人员。内分泌科朱晓晖主任、主管护师黄蓓蓓及护士助理周浩东立即从抢救室拿来血压计、氧气袋等抢救用物给患者吸氧的同时监测生命体征,朱晓晖主任判断病情让立即送往抢救室救治。此时医警已在专用电梯口等候,随后在医生、护士及导医的护送下将张大爷送至急诊抢救室,进一步诊疗。
张大爷目前转危为安,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后康复出院。张大爷的家人感慨道:“幸好出事的时候人在医院,门诊六楼的医务人员救治及时,很快就送到抢救室,一点都没耽误,我们很快就溶栓治疗了,太感谢附院门诊六楼的医生护士了!”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
门诊患者存在流动性大、流量大、病种杂、高峰集中、候诊时间长的特点。门诊属于公共场所,为保障患者安全、依法应配置急救设备设施。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参与急救是社会所鼓励的。医务人员在医院门诊这一公共场所救人,不只是鼓励,更应是责任和义务。医院在新门诊楼建设时就层层配了抢救室和抢救设施。新门诊开张后我院更是针对门急诊、医技科室、门诊各护理单元开展各类急救培训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以增强门急诊各类医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现场协调、救治和快速处置能力,让患者在我院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为广大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供稿:朱敏
编辑:陈玲玲
审稿:仇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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