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根据《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和《青海省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及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实行加分政策。现就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考生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加分对象
1.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
2.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
二、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
三、相关报送材料
(一)符合“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退役士兵证原件;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身份证、考生及父母的户口簿。由于户口簿更换无法证明确切落户时间或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考生提供的户籍证明中必须写清父(母)、考生身份证号、父(母)在何地落户时间满多少年,与考生是何关系。考生提供的父母居住、久居何地或无迁移的证明不能视为加分依据。考生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落户、久居或居住满××年的证明也不能视为加分依据。
(三)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加分政策须提供材料: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在省内六州ΧΧ单位工作的证明。工作证明中须写清父(母)身份证号、父(母)何时参加工作,在ΧΧ地区的ΧΧ单位连续工作满多少年。工作证明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原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父(母)在企业工作的除提供工作证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证明外,还须提供父(母)在六州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ΧΧ年的证明(模板样式详见附件1)。
(四)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7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均要提交考生承诺书(附件3),所报送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公告规定,此次加分中考生应提供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的加分证明,因此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视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四、各地区现场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海东市
海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新平大道193号)四楼医政药政科(407),联系电话:0972-8613919
黄南州
河南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河南县人民政府二楼县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973-8762587
果洛州
玛沁县卫健局地址:玛沁县大武镇雪山路49号(玛沁县人民政府二楼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0975-8382639
甘德县卫健局地址:甘德县吾勤东路县疾控中心对面,联系电话:13897154930
达日县卫健局地址:达日县吉迈镇建设路党政大楼二楼224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综合办),联系电话:0975-8313042。
班玛县卫健局 地址:班玛县赛来塘镇人民路48号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975-8322026
久治县卫健局 地址:久治县智青松多镇(久治县人民政府二楼卫健局),联系电话:0975-8331042
玛多县卫健局 地址:玛多县玛查理镇建设路七号玛多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975-8345042
五、其他事项
(一)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或父(母)已退休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二)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加分,需委托他人代办加分事宜的,必须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否则不予办理。
(四)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加分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
附件:
1.加分证明材料样式
附件1:
一、省内六州工作时间证明样式:
工 作 证 明
兹有×××单位职工×××,身份证号××××××××,该同志于×年×月×参加工作,在××地区的××单位连续工作满××年,未退休。
特此证明
×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情况属实。
×年×月×日(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二、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证明样式:
证 明
兹有×××,身份证号××××××××,该同志在我单位(地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年。
特此证明
×年×月×日(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2.委托书
附件2:
委托书
兹有×××,身份证号××××××××,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确认加分,委托×××(身份证号××××××××)代为办理相关加分事宜,并承诺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字、捺印)
×年×月×日
3.考生承诺书
附件3
考生诚信承诺书
:
本人 身份号码 ,报考岗位: ,符合享受考生加分类型第 条,可加 分。
本人承诺将真实、准确地提供加分信息及所需资料,如以虚假信息、资料骗取加分资格,自愿接受以下处理:视情况取消本人加分或招聘资格、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特此承诺。
加分类型:
1.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
2.父母一方现户籍在六州落户满3年的汉族考生;
3.父母一方现在六州工作。
承诺人签名:
联系电话:
审 核 人:
年 月 日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