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8时左右,成县公安局陈院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马某某的报警。马某某虽居住于县城,但通过家中监控发现有人正在拆除她位于陈院老家的房屋,随即请求警方协助处理。
接到报警后,陈院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初步调查得知,此次事件涉及李某某与马某某两家邻居,双方长期以来因水渠流水问题存在争议。事发当日,马某某在李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挪开了李某某放置在水渠边水泥桩。而李某某在发现水泥桩被挪动后,误以为是另一邻居赵某某所为,随即便擅自移动了赵某某家的狗窝,并在移动过程中不慎刮蹭了赵某某的车辆,同时还撕扯掉汽车雨衣。这一系列行为导致了李某某与赵某某之间的误解与争吵。
了解清楚情况后,民警耐心安抚了双方当事人的激动情绪,随后在现场对双方进行了深入的调解工作。在民警的耐心劝解和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某同意赔偿赵某某因车辆损坏而产生的相关修理费用。至此,这场因误会而起的邻里纠纷得到了成功化解,双方关系也得到了修复。
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实际问题,更温暖了民心,体现了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邻里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发布:成县公安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