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建贸路某餐饮店油烟扰民行为。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店进行核查。
经调查了解,群众反映建贸路该餐饮店在日常经营中,使用窗户直排气味重,这种行为既破坏了大气环境,影响了空气质量,同时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就该行为进行制止,并告知该餐饮店店主直排食品油烟油烟扰民的行为违反了《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得封堵、改变专用烟道,不得直接向大气排放油烟,同时依照《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该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该餐饮店店主立即停止该行为,并表示会整改食品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鉴于该店铺整改积极,并已安装净化器,按照法定流程,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餐饮油烟扰民问题限期改正通知书》,不作处罚。后续执法人员将对建贸路该餐饮店进行跟踪及电话沟通,开展回头看工作,要求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备的及时开启和定期清洗油烟净化滤芯等零部件,不得再有油烟扰民行为。▌本文来源:建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