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雅琴:捡蘑菇

学术   2024-11-18 07:30   福建  

罗雅琴,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家协会会员,鲁迅文学院文化润疆班第二期学员。作品散见于《星星》《绿风》《绿洲》《金融文坛》,出版个人诗集《心的旅程》《春天的预言》。诗集《时间的秘密》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艺扶持项目。


捡蘑菇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利用星期天出门释放工作压力,是每一位都市人梦寐以求的乐事。收拾好行囊,带上墨镜、外套与防晒装备,在家门口小商店里选购些零食和饮品便出发了。

新疆地理面积用“大”来形容,常常是500公里让城市与城市之间互为邻居,谈起这个概念,当地人出门前,都需要准备好充足的水源与干粮。一大碗香酽浓郁的奶茶、几个薄皮包子、伴随着“皮辣红”(一种当地凉拌小菜,即洋葱、辣椒、西红柿调拌而成)的香辣酸爽,拉足了旅行的仪式感。

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洲奎屯市出发,到达目的地新疆塔城地区庙儿沟,蘑菇的香味开始在我鼻腔里窜来窜去,巨大的诱惑舔舐着坐在车上的每一个人,恨不得立刻插上翅膀,飞到几百公里之外的草原。


          驼队穿过奎屯驿


奎屯最早是乌苏的一个驿站。迪(乌)塔公路像一条绸带从这里穿过,东南西北通达。

汽车穿梭在一片茂密的梭梭林中间,骆驼刺在每年春夏交替之季吸引着八方的骆驼,驼队的经过使这里变成了骆驼驿,官书记载为驿站。

既然有驿站,就有南来北往客商留下的口传野史。

相传200多年前,有一位富家子弟要去京城,从喀什噶尔到京城路途遥远,携带物资极不方便,如何将物品安全送到京城?运送这么多的东西需要一支数量庞大的驼队,富商皱起眉头。

家里的师爷给他献计:“在乌苏奎屯河和甘家湖沿岸,散布着大量野生的白骆驼。那儿有个骆驼驿,聚集四方驼队,何愁找不到骆驼?那里有个有名的李骆驼。”

富家子弟家听罢大手一挥:“好!请驿站的李骆驼!”

飞马传书骆驼驿的站长,要在最短的时间征召上万峰骆驼。

站长自然找到驿站最大的商号(李记驼运)的掌门人李骆驼,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他,这可吓坏了李骆驼,他手中没有万峰骆驼,就是把驿站的骆驼全部拉出来,也只有上千峰骆驼!

可站长拿着富商的传令,找不到万峰骆驼就耽误了往后的财路啊!

李骆驼想,这万峰骆驼进京,该是多么大的排场啊!这可是一个挣大钱的机会,不能错过!

假设万峰骆驼筹备齐全,请又能谁担任驼王呢?

李骆驼沉思良久,忽然想起一个人。此人是当年救过自己命的一个强人,名字叫做猴三。他是出没沙漠、戈壁、草原的盗马贼,当地人家喻户晓。官府用了九年时间才将他捉拿归案,关进驿站不远的犯屯。

李骆驼和管家商量,从天山北麓绕到天山南麓的喀什噶尔,要走一个巨大“之”字形,再向遥远的东方走去,一来一回上万里。这路途遥远,不知要经历多少艰难险阻。猴三神通广大,是最合适的人选。

李骆驼牙一咬,花银子进犯屯捞人(拿银子赎人),很快把猴三捞出来,猴三骑上快马飞奔骆驼驿领命。这猴三果然神通广大名不虚传,在半个月之内,弄到万峰骆驼。找对人做对事,猴三领命而去。

万峰骆驼集中在驿站的大路上,有三十多里长。富商见这么多骆驼大喜,把银子付给李骆驼一半,另外一半费用等驼队将人送到京城回来后,一并结算。

万峰骆驼从骆驼驿开跋,穿过吐鲁番,越过铁门关,路过库车,进入遥远的喀什噶尔。猴三担任驼王,负责将西域物品送到京城。


           野蘑菇的回忆


“老乡,请问这里以前住的张铁栓您认识吗?”

“您是哪一位啊,我怎么看着有些面熟呢?”说话的是一位年龄貌似60开外,略微黑瘦的先生,他炯炯有神的眼睛在这张瘦俏的脸上,显得好似有些格格不入,眼珠子左右一转动,像两只探照灯在整个脸上来回扫射,威严感爆棚。

“我以前在这里当兵,复原以后被分配到兵团工作了,我的班长叫张铁栓,他是陕西歧山县人,复原后在当地安了家,我们都30多年没有见面了,这次到乌鲁木齐来学习,恰逢周末,我就到南山来看一看,我的老部队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还能不能找到以前的老战友!”

说话的是兵团农七师的干部王顺喜,这位50多岁的老同志满脸真诚,由于阅历、工种等差异,他和眼前这位瘦俏的男子一比较,咋一看在年龄上差距还真有些大。

“您不会是咱们班的通讯员“王裁缝”吧?”一脸的狐疑。

“我就是“王裁缝”啊!您怎么知道这个外号呢?”

“我能不知道这个外号吗,为了这个外号,我都把起外号的那个小子训哭了,谁让你年轻时候文笔那么好,那么有才华,大家都叫你秀才,战友们喊你时你总是红着脸,害羞地傻笑,有个傻小子就取笑你说“还秀才呢,动不动就脸红,就叫秀女吧,整得像个娘们似的,我们干脆甭叫你才子啦,叫裁缝得了,以后兴许还能给我们缝补衣服呢!”战士们开始哄堂大笑,虽然事后我批评了这帮坏小子,但是“裁缝”这个外号却留下来了,哈哈哈!”

两只大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足足有十几分钟舍不得松开,然后是拥抱、眼角渗出的泪水,仿佛30年的光阴会复制粘贴,会自动刻录,令人不敢随意删剪岁月。

老班长宰了家里养的大公鸡,给“王裁缝”他们做了正宗的新疆大盘鸡,大盘鸡里除了当地产的沙瓤洋芋外,还有自己家在山上采的野蘑菇,新鲜的野蘑菇菌盖有伞状的,有扇形的,有圆形的,它们是大自然的绿色宝藏,为人们带来纯正的自然风味和卓越的营养价值,密密麻麻的蘑菇从草地间探出头,它们仿佛是大自然的秘密使者,静静地守望着这片广袤的原野。

我小时家在农村,自己家的宅基地里有片荒地,年幼的我和小伙伴们,常常去那片荒地玩耍,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记载的儿时趣事,在我们的童年里都发生过。

还记得我奶奶当时裹着小脚,如果找不到院子里玩耍的我,她一定会跑到那个被断落的围墙拦住的荒园子里去找,特别是雨后,园子里会有蜗牛等小动物,小孩子们就会去寻找蜗牛,大人们也会捡拾一些地衣、蘑菇等大自然的馈赠品,在那些物资匮乏的年代给家里人打牙祭。有时候大雨刚刚变成小雨,我便卷起裤脚,翻过树林子矮墙,在一丛丛青草地里、枯木枝上、牛粪底下睁大眼睛寻找,用我奶奶的话说就是:“哎呦,我滴这个娃娃呦,就是咱们家的孙悟空,长着一双火眼金睛呢!”小时候听不出来奶奶话中有话,长大后才明白,我那时候地确调皮,特别是作为一个女孩子,掏鸟蛋,偷果子,上房揭瓦的事情没少干,每逢下雨天,以为大人在家不出门,就看不见我们小孩子干坏事,哪知道大人的眼睛比谁都明亮,我常常是带着别人家的孩子,到自己家的园子里来摘果子,还得瞒着爷爷,爬上高高的果树之后,一个人在树上摘,摘了果子后就从树上扔下来,小孩子的口袋小,装不了几个果子,其他几个人在树下捡,刚战斗了几分钟,爷爷就会在房门口喊:“哎,我看看,是谁在我家的树上呀?”树下的孩子就四散逃去,留下我一个人在树上,口袋里揣上两个,嘴巴里叼上一个,麻溜地抱着树干爬下来,我知道,爷爷是舍不得打我的,他常常吓唬吓唬我而已,那时候家里还没有弟弟,我虽说是个女孩,但也是家里唯一的小孩,爷爷奶奶都有些溺爱,说掌上明珠一点也不为过,到现在说起这些事儿,母亲还有些埋怨呢,说我的脾气被爷爷奶奶惯坏了。

蘑菇们常常藏在树林子的角角落落里,遇见能吃的蘑菇纯属运气,有时候它在长满青苔倒塌的泥土矮墙上,有时候在黑刺丛根部紧紧贴着,有时候就躲在开着小黄花的厥麻藤下。那些孤独的蘑菇,被一个小丫头乍然遇见,顺手擒获。

蘑菇们在雨天出生,躲在幽暗处,它们没有叶绿素,尽量不要晒着。能吃的蘑菇颜色白,短而粗壮的菌柄,顶着肥厚的菌盖,不能吃的蘑菇也不多,像那种细脚伶仃,颜色发黄,丛生,顶着薄菌盖被称为“狗尿苔”的蘑菇不能吃。另有一种宽大的伞盖,盖顶裂开麻纹,褐色,菌褶密集,叫马皮泡,有毒。林子里的蘑菇大致也就这几种。再远处的蘑菇谁知道呢,反正小孩子也走不远,大人们也不肯跋山涉水去找几朵蘑菇。

后来我家搬迁到新疆奎屯,周围都被戈壁滩和沙漠包围。沙漠里到处是沙子,就算一场透雨,潮湿的沙地上也没有蘑菇,每逢大雨来临,空气里弥漫着雨水和尘土混合的味道,一点蘑菇味道都没有。

后来,我渐渐长大,有时候朋友约着去捡蘑菇,偶尔遇见野蘑菇,只遇见一些乱七八糟的杂草和荒山秃岭。我怀疑蘑菇的上辈子,有可能是蛇——它们都喜欢光溜溜不穿衣服。个性也一样,有的有毒,有的没有毒。蛇上辈子到处流窜,轮回到这辈子就让它不能动弹。

前年七月份,天空晴朗,阳光高照,朋友喊我去附近的山上捡蘑菇。穿过一片松树林后来到一片开阔的青草地,在一朵朵牛粪底下,蘑菇像一个个洁白的蒙古包一样冒出来,有的个头像大碗一样大,我高兴地拾了两塑料袋,回来后大家七嘴八舌地挑拣,有人说这种能吃那种不能吃,弄得我也六神无主,也舍不得扔掉,从山上带到家门口也不敢拿回家,就原封不动地放在单元楼门口,让识货的人和蘑菇再续前缘吧。

蘑菇们坐在单元们前的水泥边沿上,她们面前是长满青草的土地,那些草的香气诱惑着她们,她们一个个又窜进草丛打起滚来。蘑菇们不是乱哄哄冒出来,是一片一片,一圈一圈,彼此之间似乎藏匿着某种规律——也许从树冠上俯视,就会发现它们排列的秩序。这草丛,是山神的庭院。山神粗布衣袍,几盏清酒,布下大野蘑菇阵法。我不能破坏一朵,否则山神的蘑菇阵法就会变乱。或者,是大地打发蘑菇,给苍天发出古老的讯息。

那是迄今为止,我幻想过最多的一次蘑菇阵。

其实蘑菇是孤独者。就算身边藤蔓植物的卷须摸索过来,也抓不住它光滑圆润的帽子。它不想给藤蔓当架子。蘑菇也不想长得松松垮垮,流浪汉似的。蘑菇也不想穿衣服,光溜溜地从天空分到一滴雨洗脸。

我们临走的时候,老班长从家里拿出两塑料袋子晒干了的蘑菇,非要给我们装上,这些蘑菇在十几年前也是家里几百块钱的收入,我们强行将车上的物资搬了一些留下,否则我们就不收蘑菇,老班长这才勉强同意。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南山的野蘑菇,卑微地蜷缩着身体,在一层薄塑料袋的束缚下,它躲闪的眼神羞涩地望着我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被这辆汽车带到大山以外的哪里去,打开那层薄薄的塑料袋口,一股浓郁的香气沁入我心脾,略微带些中草药的香味弥漫着整个车厢,一种大自然的清新令人神魂颠倒,那是我一生中闻到过最纯正的香气,带着浓烈的战友情,让人永生难忘。


        穿过万亩梭梭林


“你知不知道,这是咱们这里著名的野生万亩梭梭林!”

“还真不知道,我去过咱们新疆最大的野生胡杨林,在喀什巴楚县,去年我代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到巴楚县采访农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崔丽娟,看到过万亩胡杨林,从飞机上向下看,一望无际的金色沙漠,被郁郁葱葱的胡杨林覆盖,一个天然氧吧净化肆虐沙尘暴的画面,从地面观测,整个生态链完好,人类、水源、植被、动物和谐相处,互相滋养,非常健康!”

我喋喋不休地介绍着胡杨林,透过车窗向外望,荒凉的戈壁滩上竟然也绿草如茵,一丛丛不太高大的梭梭们挺直了身板,在风中尽量保持着不弯腰的动作要领,依附在它们根下的动植物们,正享受着这上天赐予的福报。

“农民们有承包沙漠养殖大芸的习惯,大芸常常生长在梭梭树的下面,这种植物生命力顽强,耐盐碱和干旱,是沙漠植被中最常见的植物,有了它们戈壁滩上就有了生机,野兔、黄羊越来越多了!”

大芸,学名叫肉苁蓉,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地区,喜欢轻度盐渍化的松软沙土地,有较高的药用价值,根据《本草纲目》记载,肉苁蓉可用于治疗肾阳虚衰、腰膝冷痛、耳鸣目花,是一种珍贵的中药材,素有“沙漠人参”的美誉,它也是古地中海残遗植物,对于研究亚洲中部荒漠植物区系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目前已列入中国《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名录》。我刚工作的时候曾经在团场吃过一次,和肉一起炒熟后口感略微带些苦味,同事们将肉吃完后剩下的部分倒掉了,现在想起来竟有些后悔,这么好的东西有些浪费。

“梭梭树被我们村的人叫作“扎骨”。一个“骨”字,道出了梭梭树卓尔不群的傲然风骨。静而不争,没有高大伟岸身躯的梭梭树,有着豪放不羁的一面。”这是《德令哈的野生植物(组章)梭梭树》中的描写,也经常看到文友们描写,二十世纪70年代挖梭梭柴充当燃料的文字,梭梭树究竟长什么样子,我得下车仔细地瞧一瞧。长着白色躯干的梭梭树像是被剥了皮的树干,坚硬的筋骨裸露在烈日下,她竹竿状饱满而圆润的叶片,悬垂在树枝上,仿佛最大限度地躲避阳光的照射,它的种子是世界上寿命最短的种子之一,但只要有一点点水分,却会在两三小时内生根发芽,迅速繁衍,这多么像一位坚韧不拔、坚持不懈、顽强不屈的母亲,利用短暂的青春为孩子们提供最好的呵护。想到这里,我面前的一棵棵梭梭树仿佛变成了一位位女性,在孤独的荒漠戈壁上奉献着自己生命的唯一绿色。

穿过万亩梭梭林,必须要经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它始建地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30团,原名共青团农场,始建于1958年5月4日,最初是由全师1000余名团员青年和新疆军区300余名转业军官组建起来的。

二十世纪50年代末期,兵团建点开荒,在一望无垠的戈壁滩上建造出青年职工们衣、食、住、行的根据地,必须要与大自然展开生存权的争夺战,首先要清理掉戈壁滩上丛生的荆棘。当时的环境,遍地都是红柳、梭梭柴、琵琶柴,茫茫戈壁滩简直就是植物和动物们最惬意的天堂,而我们的军垦战士为了生存,最初人们用砍土镘打荒,“砍土镘”顾名思义是田间地头的劳动工具,用于修理土层还行,但用于修理这些又粗又大的多年野生木本植物,单靠砍土镘这样缺乏利刃的工具,想要征服大自然是很困难的,许多人的手都磨出了血泡,包扎上绷带继续劳作,可是工效却还是上不去,连续劳作之后,部分同志急火攻心,嘴上都长满了水泡。

后来又委派个别同志去外地学习经验,回来后采取新的技术手段开垦荒地,在链轨拖拉机后拖一根大木头,在木头上钉上钢筋,作为打荒器,工效一下子提高了许多倍。

戈壁滩上打掉的柴草堆积如同小山。清理的最好办法就是用火燃烧。

一声令下,火光四起,夜晚直烧得漫天通红,狐兔乱窜。大家欢呼雀跃,称之为“火烧赤壁”。因此“火烧赤壁”这个典故就在共青农场流传开来,成了老一辈人茶余饭后引以为荣的一段佳话。


            骆驼的母爱


汽车在茫茫戈壁滩上行驶,偶尔能看见几匹骆驼在慢悠悠地踱步,夏季的骆驼们已经剪掉了驼毛,光秃秃的身子像没有穿衣服的人,双峰驼的两只驼峰一个支棱着,另一个看起来有些疲软,耷拉在脊背上猛一看竟有些奇怪,远远望去,好像是一只独峰驼似的,它们宽宽的双眼皮傲慢地瞄过行驶的车辆,主人翁的神态一目了然。汽车驶过时,它们不紧不慢地从路基上挪开身子,一只小骆驼走得有些慢,母骆驼就将身子横在马路中间,我们车辆不得不优先让这位“女士”先行,等确认小骆驼走下路基后,母骆驼才优雅地转过臀部侧着身子也走下路基,这种情景让我很受感动,我不仅想起了一件关于骆驼母爱的民间故事。

母爱是伟大的,沙漠之舟骆驼的母爱,很有传奇性。据传说,古代草原上的王公贵族,为了防止盗墓,把坟地弄得像平地一样,谁也看不出来,然后弄来一对母子骆驼,当着母骆驼的面杀死一头小骆驼,把它的血洒在墓地附近。后人祭祀时,牵着母骆驼,就能找到墓地。当然,这只是个传说,记得有一次,听一位养骆驼的牧人,讲过这样一则关于骆驼母爱的故事,让我记忆犹新。

传说清朝时期,有位江洋大盗劫取了地方官员送给上级官员的寿礼,为了摆脱官兵的追捕,他带着金银珠宝一路向北,来到了沙漠边缘。不远处就是一座小村庄,但是大盗担心暴露行踪,不打算进入村子里,只要他直接穿过沙漠就会安全。如果有一头骆驼就好了。正在这时,一名汉子骑着骆驼,身后跟着一头小骆驼,大盗于是急忙拦住他,想要买下汉子的骆驼,多少钱都行。汉子不卖,他和母亲还指望这头骆驼挣钱养家。江洋大盗就说:“你用骆驼送我吧,租金我可以多给!”

汉子也不同意:“我的家里还有个老母亲,不方便远行。”

大盗忽然指着远方说:“你看那是谁?”趁着汉子转头,他一刀刺向汉子胸膛,汉子倒在血泊中。大盗牵着骆驼转身向沙漠深处走去。走出不远,大盗又从母骆驼背上跳下来,一刀砍死后面跟随的小骆驼,然后挖了一个坑,把小骆驼和金银珠宝埋了,然后把地面弄平整,看起来和周围一样。带着那么多金银珠宝太显眼,先藏在沙漠里,等以后风头过了,再来取出。金银珠宝藏在沙漠里是最安全的,风沙一吹,谁也找不到痕迹。

江洋大盗之所以这么狠心杀死小骆驼,就是利用母骆驼天生的记忆和嗅觉。母骆驼会死死地记住小骆驼死去的地方,尽管风沙掩盖了痕迹,但是母骆驼凭着惊人的嗅觉,能够准确找到位置。于是,江洋大盗拉着不停悲鸣的母骆驼,向沙漠深处走去。后来,他化身客商,租住在异族他乡的一个部落里。

转眼一年多过去,估计风头已过,江洋大盗就骑着那头母骆驼,穿过沙漠。尽管沙漠到处都是一样,但是母骆驼轻车熟路,走到一处地方停了下来。大盗拿起铲子挖了起来,不一会,就挖出小骆驼的尸骸,还有那些金银珠宝。

大盗掩埋掉小骆驼的尸骸,兴奋地吹着口哨,他要带着这些金银珠宝,回到中原,潜伏下来,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

走了不远,母骆驼忽然抬头在风中嗅着,然后兴奋地发出叫声,撒开蹄子跑着,大盗根本禁止不住。不一会,远处也传来骆驼的叫声,渐渐地出现一头小骆驼的身影。小骆驼被拴在木桩上,母骆驼跑近,和小骆驼亲热起来。

旁边的石头上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女人,旁边摆着食物和水。她热情地向大盗兜售食物和奶茶。大盗啃了几天的干馕,看见食物和奶茶,当然不会客气,扔下几枚铜钱,拿起食物和奶茶,饱餐一顿。

忽然,他捂着肚子呻吟起来,盯着老妇人,颤声问道:“你为什么要下毒?”老妇人流着眼泪说:“我等了你一年多,终于等到你了。”她就是汉子的老母亲,她发现儿子被杀后,掩埋了儿子,然后就在儿子遇害的地方,摆下食物和奶茶。这是一条南来北往的大路,她一方面卖东西维持生计,一方面等着仇人路过。

母骆驼有两个孩子,家里还有一个更小的骆驼,老妇人把它天天带出来,目的就是利用母子天性,来辨识母骆驼。母骆驼在风中闻到小骆驼的气味,跑来和小骆驼相认,毋庸置疑,骑在母骆驼身上的人,就是杀子仇人了。于是,老妇人递给江洋大盗的奶茶里掺入了剧毒。

江洋大盗死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利用了骆驼的母爱,却最终毁在了骆驼的母爱上!


         野蘑菇的诱惑


穿过一长片牛羊踱着方步的梭梭林,看着马儿吃得膘肥体壮的骨骼,200多公里的路程一晃而过,草原终于像绿毯一样铺在我眼前,汽车驶过高于轮胎的茂草,像一艘游艇划开绿色的波浪。这时候的我已经顾不上蘑菇的影子,赶快下车,将手机的滤镜打开,记录一段和草原邂逅的美妙情缘。同伴们下了车,叽叽喳喳地向远方飞奔而去,蘑菇,是她们的勾魂神器。我留在原地看车,等风吹过发丝,绕过脖颈,将夏季的热吻捂住我的嘴唇,云朵大片大片地压在半空中,让蓝天毫无喘息的机会,那些相互抚摸着身体的青草发出沙沙的响声,我忽然有一种害怕的感觉,会不会有狼,一个念头使我迅速地跳上车,快速关起车门。十分钟、二十分钟,空气中有些闷热,环顾四周,旷野里依然只有我一个人,一台车,两行电线,无一只飞鸟,电线里传来孩子的哭闹声、舞台的音乐声、情侣窃窃私语声和老人们病床上的呻吟声,我于是又将车门打开,等风吹进来拥抱我。

实在感到无聊,便打开手机开始刷抖音。风景、情景剧、新闻、朗诵铺天盖地地捂住我耳朵,另一个世界的欢乐开始充斥着我的身体。专注之后是宁静,大地仿佛是有屏蔽器的波涛,水草和小鱼在无浪的水草中自由嬉戏,一匹马徐徐朝我靠近,它是传说中的白龙马,唐僧的袈裟在风中闪着金光。咦,这是什么鬼,难道我穿越了吗?定睛一看,真有一匹马立在我的面前。

“唰”的一下,汗毛瞬间站了起来,没有盼来狼,倒盼来了一个男人,他不是唐僧,是一位语言不通的牧人,在这个了无边际的大草原,对于一位单身女性来说,心里的恐惧应该是人比狼更可怕。

“喂,你在这里干什么呢?”

一句不太流利的国语问,我这才仔细地观察对方,戴着一顶深褐色牛仔毡帽,砖红色的脸庞被风吹得闪出煤炭色光源,一条围巾捂住脖子和下巴,眼睛以下是神秘的宝藏,谁也看不清他的真实面目,两只和我长得相反的蔚蓝色眼睛,闪着幽深的光。枣红色座骑将头埋入高于腹部的青草,贪婪地啃吃起来,仿佛这人间的风景一切都跟它无缘。牧人穿着一件厚实的外套,常年的日晒雨淋让这件外套泛出布匹的底色,衣服已经忘记了初心,不记得自己年轻时的模样。

“我,我”我开始变得语言不流畅,开始变得结巴起来,一个女人在一种陌生的环境,会想像出一千个理由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

“我在等我的朋友们,她们刚刚下车去捡蘑菇。”

我指着那些空旷的深草说。

牧人没有理我,他骑着马,围着我的车身转了一圈,又将马的身子横在汽车面前。

“我能请你喝口水吗?”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有等他回答,我已经将一瓶矿泉水递到他面前,没有经过思考,他将矿泉水的瓶盖拧开,把水放在了嘴边。

没有防备就是一个好的兆头,我心里暗暗窃喜,也许,这不是一个坏人。多么幼稚的想法啊,我竟然还以一位儿童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用好人和坏人来判断事情,我也是被自己迷死的人。

“没有事情你们早些离开,待在野外会不安全!”

我赶紧将头点得像鸡叨米似的,牧人一会儿就消失在茫茫肥草之中,我竟然没有辨别出他朝哪个方向离去。

这是梦境还是现实,蘑菇,蘑菇在哪儿呢?一些云朵从远山处飘过来,蘑菇的香气开始从地底下长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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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炜炜              副主编:乐华丽

本期责编:王炜炜           乐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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