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防范和打击传销警示提示

政务   2024-10-31 23:47   新疆  



传销活动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利用传销活动骗取参与传销者大量财产,给传销参与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传销活动使梦想暴富的传销痴迷者倾家荡产,生活无着,影响社会稳定。


警惕以下行为一是以“共享旅游”“保健养生”“治病赚钱”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的传销活动;二是编造“快速致富”“发财神话”等谎言,从事“拉人头”“骗取入门费”等传销活动;三是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区域代理”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新零售”等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四是假借“爱心慈善”“扶贫支农”“共同富裕”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传销活动;五是境外操纵的跨境网络传销活动。


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要及时提醒、劝解已参与传销的亲友,尽快脱离传销组织。如发现传销线索,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10、12315。

通讯员:张娟

供稿单位:乌尔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单位审核人: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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