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连续发布四份批复文件,同意大连农商银行旗下四家分理处终止营业。这四家分理处分别是金州拥政分理处、普兰店塔西分理处、普湾新区三家子分理处和甘井子岔鞍分理处。
根据批复文件,大连农商银行金州拥政分理处的业务将并入金州友谊支行,普湾新区三家子分理处的业务将并入普湾新区炮台支行,甘井子岔鞍分理处的业务则并入甘井子棠梨分理处。对于普兰店塔西分理处,批复要求其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但未明确指定业务并入的机构。
大连金融监管局在批复中对终止营业的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获批终止营业的分理处都必须在收到批复后15日内向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如果逾期未缴回,监管局将在缴回期满后5日内依法收缴。此外,批复还特别强调,机构终止营业后,原址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以防止可能出现的违规经营行为。
据统计,自今年6月份以来,大连农商银行已经先后关闭30余家分理处和储蓄所;6月份,3家分理处终止营业;7月份,14家分理处终止营业;10月以来,终止营业的分理处和储蓄所已有15家。
官方资料显示,大连农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6月29日,是在原大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辖属8家县级行社的基础上,由符合发起人条件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东北地区第一家以市为单位整体改制组建的农商银行。大连农商银行注册资本达49.5亿元,营业网点336个,从业人员4000余人,是大连地区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金融服务覆盖面最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截至2023年末,大连农商银行资产总额1,504.80亿元,负债总额1,420.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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