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房!漳州一地,公开选拔!
时事
2024-11-22 19:14
福建
关于选拔引进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来云工作
暨优化教师结构提高队伍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根据《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漳委发〔2021〕7号)和《关于优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结构提高队伍整体水平的措施》(漳委教育秘〔2024〕5号)文件精神,鼓励云霄学生报考师范类高校,选拔引进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工作,充分调动现任教师工作积极性,投身我县教育事业,针对我县教育领域人才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和“985”“211”高校师范专业,符合我县人才需求目录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获得省级研究型名师及以上层次名师。 1.招聘考核。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合同期后,即可办理入职等手续。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我县从事教学一线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8年及以上聘任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合同。 2.编制职称。合同期间统一使用教育人才专项编制,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收回教育人才专项编制,入编在有空编的学校。博士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不受时限、职称和职数的限制,且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聘,由县人社局统筹调剂,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 3.工资待遇。服务期10年内,除享受用人单位同级别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外,每年分别给予“985”“211”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12万、10万的生活补助,给予产权面积130平方米、11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20年后方可入市交易)。除此之外,分别给予“985”“211”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10万、5万,硕士生20万、15万,博士生30万、25万的一次性奖励。引进的省级研究型名师及以上层次名师享受“985”高校师范专业博士生同等待遇(住房奖励退休后可入市交易)。 4.引进的毕业生在云霄工作期间,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云霄县域选择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5.我县在编在岗、从事一线教学且取得省级研究型名师及以上层次名师称号的教师,经考核合格,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且须在我县继续服务10年,服务未满10年(不含到期退休人员)的须全额退还已领取的奖励。 1.借助漳州市“人才团圆计划”全力吸引配偶、子女、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云霄工作、定居或具有云霄户口,以及原籍在云霄等特殊情况,本人在县外工作的在编在岗骨干教师来云工作,或本人是我县骨干教师及以上层次中小学名师,其配偶在县外工作的可优先调回本县工作,有效解决部分优秀教师直系亲属两地分居问题,促进教师队伍的安定稳定。 2.鼓励云霄县考生积极报考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985”“211”高校师范专业,并与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本科毕业后通过专项招聘或人才引进等形式回乡任教,服务期10年。除上述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外,给予大学受教育期间学费全额补助且可提前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待遇。 3.本方案由县委人才办、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招聘、引进有关高校毕业生须通过资格审查、面试、政审等形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引进的获得省级研究型名师及以上层次名师应距离退休年龄超过10年。人才需求目录参照省、市文件及我县拟引进教育人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岗位需求及招聘形式以当年招聘引进公告为准。本方案所需房源由县住建局提供,资金由财政承担,与上级政策有重复、交叉的,兑现有关奖励、待遇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