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公安交警多措并举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文摘   2024-11-04 17:54   甘肃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连日来,宕昌公安交警结合辖区实际,常态化开展电动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

行动中,大队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突出重点,以城区主次干道为重点,兼顾乡镇重点道路,在全县各主要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对过往电动车进行逐一检查,严查无牌电动车违规上路、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违规安装遮雨棚、随意变道和越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员,现场进行宣传教育,向他们讲解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于非法加装遮阳棚的电动车,执勤民辅警责令车主当场拆除遮阳棚,恢复车辆原状,并对车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坚持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常态化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请广大市民从自身交通安全出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非法加装遮阳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

要掌握好以下驾车安全要点

防事故保平安!

有牌照、持驾证

 摩托车、电动车需依法注册登记后方能上道路行驶,严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道路行驶;驾驶三轮摩托车需取得D类驾驶证,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黄牌)需取得D或E类驾驶证,普通轻便二轮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蓝牌)需取得D或E或F类驾驶证。

戴头盔、保安全

当事故发生时,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骑行头盔可起到缓冲、减震作用,有效吸收撞击力、保护头部,大大降低驾乘人员的受伤率、死亡率。因此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不超员、守规则

 摩托车、电动车车体较小,稳定性相对较弱,超员容易导致车辆制动不良、车身失衡,遇紧急情况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请自觉遵守规定,骑行时不超员搭载,搭载时不侧向乘坐。

靠右行、遵秩序

有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随意变道、不穿插加塞、不酒后驾驶。

不乱停、讲文明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在县城中心城区骑行后停放时,应在规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禁雨篷、降风险

雨篷安装后车体面积增大、增加了视线盲区、加大车辆的风阻、转弯的灵活性变差、行车平衡受到影响等危害,易引发事故。请不要安装雨篷影响安全驾驶和视线的物件。



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

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

做到有违必纠、有违必罚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监制:马可喜

审核:杨吉平

编辑:申春燕

宕昌公安交警
传递交通安全知识,服务宕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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