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清镇市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事宜......

民生   2024-11-09 11:32   贵州  

2024年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将于11月20日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次日为扣息日,节假日不顺延。现将还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利息与本金偿还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如需在校期间提前还款,请于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提前还款。

2.自您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自己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您毕业(或结业)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若您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还款对象:已毕业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2024年当年毕业的学生)

还款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前

还款方式:

1.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2.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3.使用指定商业银行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商业银行官方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

4.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户籍地(乡镇、街道)中心校还款(“POS机”刷卡还款,使用银联储蓄卡刷卡,微信支付,不收现金);

还款查询: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查询。助学贷款偿还后,于次月20日之后用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情况。

逾期惩罚:若到期未还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逾期的借款学生,将计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产生不良征信记录,今后对借款学生的就业、房贷、车贷、出行等产生影响。

若学生对还款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热线:95593;清镇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51-82600410

清镇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百花综合楼清镇市教育局14楼1411号(百花路11号)

清镇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8日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审核:杨珊
编审:王艳妮
编辑:石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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