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问答(第五期)

文摘   2024-10-24 19:38   甘肃  

81.“富农产业贷”贷款金额是多少?贷款期限是多长?贷款利率是多少?贴息方式是什么?办理流程有哪些?
答:最高不超过20万元,5年期(含)以内,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同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农户还本付息。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自主确定是否贴息。
      办理流程:①银行和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②农户申请贷款。③政府审核推荐。④银行调查审批。⑤贷后管理。⑥逾期代偿。
82.光伏发电的收入如何分配?
答: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在继续支持收益资金用于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奖励补助的同时,支持用于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就业较多、持续增收的产业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收益分配使用不限制比例,各地可结合确权村实际,合理确定收益资金分配使用范围和项目,到村资金优先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着力稳定困难群众光伏公益性岗位收入。适当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和奖励补助。
83.光伏收益资金如何使用管理?
答: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劳务支出和奖励补助由乡镇根据确权村使用计划,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实施,村级按照民主议事程序,负责做好选聘、公示公告、印证资料等工作,所需资金由乡镇负责人签字后支付。村级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由村级按照民主议事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推选项目由乡镇审批后农业农村部门备案。批准项目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指导下,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微小型项目可由村级按照“一事一议” 方式组织实施,资金量较大有一定难度的项目可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实行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项目完成后由乡镇组织竣工验收,符合财务管理要求,乡镇负责人签字后支付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村级对完工项目要组织人员做好管护,确保项目稳定运行。
84.甘肃省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是怎样的?
85.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结对关系是怎样的?
86.省内定点帮扶有哪些工作机制?
答:①省级领导牵头抓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帮扶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指导,每年适时主持召开帮扶县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帮扶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用好帮扶资源,整合各方帮扶力量,实现帮扶效益最大化。
      ②省直组长单位统筹协调。协助省级联系帮扶领导做好帮扶县帮扶工作。加强与成员单位、帮扶县区沟通衔接,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推进会,指导帮扶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在项目资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会同帮扶县组织开展督查考核,推动各项帮扶任务落地见效。
      ③省直牵头单位督促推动。发挥行业系统特点优势,加强督查调研和业务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归口单位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督促协调归口单位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归口单位管理帮扶工作协调推进会,推动归口单位帮扶工作有力有效开展。注重总结归口单位帮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省行业系统内进行宣传推广,不断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④各级单位到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谋划和部署推动帮扶工作。认真履行帮扶职责,每年召开帮扶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和政策措施。帮助发展壮大增收致富产业,持续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督促运行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协助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推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指导建强基层党组织,把政治素质好、敢于担当、作风扎实的干部选派到驻村帮扶一线,认真履行支持保障和跟踪管理责任,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驻村帮扶情况汇报,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实地调研。
      ⑤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严格落实吃住在村、工作到户的要求,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认真履行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等职责,落细落实到村到户各项帮扶任务。
      ⑥帮扶责任人到户帮扶。由县级党委政府统筹安排,从县乡两级帮扶单位中确定帮扶责任人,与所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完善和协调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每年帮助帮扶户解决1件生产生活、就医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入户走访,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87.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人员选派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可以调整?
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主要从省市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派送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 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 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驻村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应优先选派中共党员。同步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村,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队员一般不少于2人,任务重的可适当增加人数。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对驻村期满正常轮换的,坚持“撤一补一、谁撤谁补、先补后撤”的原则,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对驻村期间因身体、家庭或其他特殊困难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与派驻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提出书面请示,经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
88.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主要职责任务是什么?
答:建强村党组织。重点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能力,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推进强村富民。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 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提升治理水平。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形成治理合力;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为民办事服务。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 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瞄准因病、因学、因残、因就业不稳定等主要返贫致贫风险,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
89.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管理监督责任有哪些?
答:①派出单位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每半年听取1次工作汇报。由派出单位落实工作经费、生活补助、通信补贴、健康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保障待遇。
      ②县级统筹抓好日常管理。县级党委政府履行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县委副书记或挂职县委副书记担任全县工作队总队长,全面负责本县工作队的具体领导和管理。从县纪委、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抽调干部,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③乡镇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1名党委领导担任本乡镇工作队总队长,每月召集工作队队长召开工作例会。严格落实考勤、公示、例会、报告、自律等制度,确保选派干部每年驻村不少于220个工作日(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时间)。
90.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应遵守哪些制度?
答:①学习制度,利用工余、晚间等时间,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 学习乡村振兴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全面了解村情民意,努力成为懂政策、接地气的乡村工作行家里手。
      ②考勤制度,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到户,每年驻村不少于220 个工作日(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请假1至2天的,由乡镇党委批准;3天以上的,乡镇党委签注意见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
      ③公示制度,驻村干部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照片、在岗或请假等信息及时在村委会公示;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示。
      ④例会制度,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每周应组织召开1 次由工作队队员、村两委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开展学习、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安排任务。
      ⑤报告制度,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每月向乡镇党委汇报1次工作,乡镇汇总情况后每月向县(市、区)工作队总队长汇报 1次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每半年向派出单位汇报1次工作,每年向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总结。
      ⑥自律制度,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禁酗酒赌博、滋事扰民,严禁接受吃请、收受钱物,严禁以权谋私、变相腐败,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
91.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享受哪些保障待遇?
答:①省财政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照每年2万元标准给予专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租用房屋、水电、取暖、购置办公用品、文稿印刷、订阅报刊等工作生活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市县和派出单位可根据实际增加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取暖和交通补助。工作经费实行报账制,由驻村第一书记签字,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支付,县级审计、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
      ② 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乡镇、村为工作队提供食宿、在村工作的必要条件。
      ③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及慰问困难群众所需经费,可在派出单位机关工作经费或业务费用中筹措解决。
      ④根据有效驻村时间,工作队成员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补助、每月80元通信补贴。省财政对县直单位工作队员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给予补助。
      ⑤派出单位要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定期健康体检,按规定报销医费。
92.脱贫户纯收入包括哪些?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收入采集的年度周期是什么?
答:脱贫户纯收入包括脱贫户家庭和成员在年度内获得的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并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
      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由脱贫户纯收入除以家庭人口数计算得出。
      计算公式: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收入采集的年度周期为上年第四季度和当年第一、二、三季度,具体时间为上年10月1日起至当年9月30日止。
93.不计入脱贫人口收入项目有哪些?
答:原则上,预期性、一次性和临时性收入,以及农户不能自由支配的收入项目不计入脱贫人口收入统计范围。此外,脱贫人口收入不采集生活类支出,用于抵扣支出的专项补贴也不计入收入。
      预期性收入。如未实际发放到户到人的“工资”和“分红”,未结算的销售款和工程款,未出栏的牲畜禽,滞销农产品,农户未实际收到的光伏收益等分红,以及在年度周期未实际使用的自产自用农产品等。
      一次性和临时性收入。如临时性救助金和救灾款、临时性慰问金和慰问品、临时性捐赠和农户成员内部间的捐赠,以及农户之间的非经常性实物馈赠,一次性伤残理赔、一次性人身和财产理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价格补贴,遗产、婚丧嫁娶礼金所得、压岁钱等。
      政府或单位代缴的转移支付。如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由工作单位代缴代扣的“五险一金”,以及在工资中代扣的房租、水电费等。
      减轻农户支出的有关定向补贴。如危房改造补助,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对学生学费和基本食宿等生活费的教育专项补贴,以及就业培训补贴、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等。
      非收入所得。如房屋拆迁补偿、彩票中奖等。
      其他。如在校勤工俭学补助金、没有劳协议保障的实习和兼职收入, 以及实物类工资性报酬等。
94.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①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借助省内优质教育资源,分批次选派村干部接受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2025年底全省大专以上学历村干部占比达到80%以上。②持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计划”,2024年底实现每个村至少有1名大学生村干部。③培育储 备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以县为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坚持标准条件、拓宽选人视野、加强跟踪培养,确保每个村至少储备1-2名比较成熟的后备人选,为下一轮村“两委”换届做好人员准备。④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每年对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研判履职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调整不合格不胜任的村干部。
95.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答:①完善功能。每年对因灾受损、移民搬迁、“危旧狭小”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全面排查,加大资金补助和新建、改扩建力度,力争年底应建尽建、全面达标。
      ②规范内容。党群服务中心一般在外部显著位置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和村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标识;对工作性质相似、涵盖内容相近、服务对象相同的内部牌子进行整合,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综合 服务机构标牌, 在综合服务大厅设置集合式服务功能指引标牌,在各功能区域入口悬挂简明标牌,方便群众识别和办事。对标识与功能不符,无实质性业务,或者已经失效的,一律摘除撤销。
      ③崇尚节俭。优化党群服务中心功能,科学合理布局,减少固定空间和陈列展示空间,避免建成单纯宣示性、展示性场所。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严格把关, 防止贪大求洋、华而不实、党建设施奢侈化。
96.提高党组织引领乡村产业发展能力主要有哪些措施?
答:①推广联合党委、片区党组织等典型做法,指导乡村党组织加大在特色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力度。②鼓励支持村党组织、农村党员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完善合作社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③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用好中央新一轮扶持资金,发挥红色村示范带动作用,未纳入扶持范围的村,加大政策支持、统筹推进力度,推动全省村集体经济规模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97.什么是“四议两公开”?“四议两公开”决策内容有哪些?
答: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村级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建设承包;集体资产构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级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申报;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农村低保、“五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补贴发放;其他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
98.什么是“结对关爱行动”?
答:就是在全省开展结对关爱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行动。组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与孤儿结对、当“爱心爸妈”,各级干部与困难重度残疾人或特困家庭结对、当“爱心家人”。
99.“结对关爱行动”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答:对象范围主要包含三类:①孤儿。全省社会散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机构养育的非精神和智力类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②困难重度残疾人。全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且不在机构接受治疗和服务的一级、二级残疾人。③特困家庭。全省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
100.“结对关爱行动”的关爱内容是什么?
答:针对三类关爱对象, 主要有以下关爱内容。
      孤儿关爱内容:联系交流(每年不少于4次)。通过电话(或短信、微信、书信)与孤儿或其监护人进行交流,了解掌握孤儿健康状况、情感需求、思想动态和政策落实等情况;教育孤儿养成乐观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丰富精神和感情世界,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引导孤儿做新时代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懂感恩、懂友善,敢创新、敢奋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儿童。
      走访探视(每年不少于2次)。①到孤儿 所在机构或家中摸清家庭基本情况,动态掌握家庭劳动能力、生活来源、教育抚养等情况,找到造成家庭困难的根源症结,了解所思、所忧、所盼。坚持精神关爱、纾困解难、就业促进、落实政策一体推进,提高自主发展能力。②与孤儿或其监护人面对面交流谈心,拉拉家常话、听听烦心事、算算家庭收入支出账, 问基本生活有无困难、看精 神状态有无异常,察居住环境有无火灾、触 电、溺水、烫伤、煤烟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帮助和督促及时纾困解难、消除隐患,帮助做好生活照料、情感关爱、悉心看护等工作;叮嘱孤儿做好交通、溺水、防拐骗等自我安全防护。③鼓励孤儿好好学习、加强 锻炼、积极向上,立志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而读书,不负家长期望,不负党和人民期待。④对照政策及责任清单中监护人的9条职责,查看监护责任是否落实,提醒督促机构或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教育、抚养责任。⑤在机构工作人员陪同下或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后,带孤儿到结对干部家中团聚或户外活动。⑥结合实际,为孤儿赠送书籍、文具、玩具、衣物等。
      落实政策。①宣传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教育保障、就业扶持、住房保障、权益维护、法律援助等各项政策 。②对照政策及责任清单,了解孤儿政策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但未享受的,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落实到位。
      做到“四必到”。孤儿重症住院必到,孤儿辍学或待业必到,孤儿家庭遭遇意外灾害必到,孤儿家人去世必到。在做好上述四项工作基础上,按照对象所需、干部所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帮办实事,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
      困难重度残疾人关爱内容:联系交流 (每年不少于4次)。通过电话(或短信、微信、书信)与困难重度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进行交流,了解掌握困难重度残疾人健康状况、情感需求、思想动态和政策落实等情况;引导困难重度残疾人保持健康心态、提振生活信心、乐观面对生活。
      走访探视(每年不少于2次)。①到困难重度残疾人家中摸清家庭基本情况,动态掌握家庭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赡养扶养等情况,找到造成家庭困难的根源症结,了解所思、所忧、所盼。坚持精神关爱、纾困解难、就业促进、落实政策一体推进,提高自主发展能力。②与困难重度残疾人或其监护人面对面交流谈心,拉拉家常话、听听烦心事、算算家庭收入支出账,问基本生活有无困难、看精神状态有无异常、察居住环境有无火灾、触电、烫伤、摔伤、煤烟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帮助和督促及时纾困解难、消除隐患。③对照政策及责任清单中监护人的6 条职责,查看监护责任是否落实,提醒督促其家人或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照料职责。④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实现就业,支持有培训需求的参加就业培训,支持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实现自立自强。⑤在其家 人或监护人陪同下,指导或协助困难重度残 疾人进行户外活动。⑥结合实际,为困难重度残疾人赠送基本生活用品。
      落实政策。①宣传困难重度残疾人最低 生活保障、残疾人 两项补贴、基本养老保险、教育救助、医疗康复、住房保障、就业扶持、法律援助等各项政策。②对照政策及责任清单,了解困难重度残疾人政策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但未享受的,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落实到位。
      做到“四必到”。困难重度残疾人重症住院必到,困难重度残疾人本人(子女)辍学或待业必到,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遭遇意外灾害必到,困难重度残疾人家人去世必到。在做好上述四项工作基础上,按照对象所需、干部所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帮办实事,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
      特困家庭关爱内容:联系交流(每年不少于4 次)。通过电话(或短信、微信、书信)与特困人员或其监护人进行交流,了解掌握特困人员健康状况、情感需求、思想动态和政策落实等情况;引导特困人员保持健 康心态、提振生活信心、乐观面对生活。
      走访探视(每年不少于2次)。①到特困人员家中摸清基本情况,动态掌握家庭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赡养扶养等情况,找到造成家庭困难的根源症结,了解所思、所忧、所盼。坚持精神关爱、纾困解难、落实政策 一体推进,提高自主发展能力。②与特困人员或其监护人面对面交流谈心,拉拉家常话、听听烦心事、算算家庭收入支出账,问基本生活有无困难、看精神状态有无异常、察居住环境有无火灾、触电、烫伤、摔伤、煤烟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帮助和督促及时 纾困解难、消除隐患。③对照政策及责任清单中监护人的8条职责,查看监护责任是否落实,提醒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照料职责。④动员引导有入住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 人员到机构集中供养。⑤结合实际,为特困家庭赠送基本生活用品。
      落实政策。①宣传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权益维护、法律援助等各项政策。②对照政策及责任清单, 了解特困人员政策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但未享受的,协调相关部门 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落实到位。
      做到“三必到”。特困人员重症住院必到,特困家庭遭遇意外灾害必到, 特困人员家人去世必到。在做好上述三项工作基础上,按照对象所需、干部所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帮办实事,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

监制:陈旭梅
审核:张曙光
编辑:后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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