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李女士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两人是一对再婚夫妇。
刘某涛的警官证。(来源/受访者提供)
然而,结婚没有多久,刘某涛竟对李女士女儿梅子伸出了魔爪,多次对梅子进行猥亵。
李女士称,最早的一次,梅子才11岁,正在上小学五年级。“我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跑到李XX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这是刘某涛在猥亵梅子被发现后为李女士写的一个承诺书中的内容,当时梅子差一个多月才满15周岁。
据李女士介绍,现在梅子已经24岁,但是童年的伤害给女儿带来很大的心理阴影,“女儿常年失眠、不敢关灯睡觉,而且有较严重的讨好型人格,尤其是正值婚恋的年纪,却有恐婚拒男心理”。
2021年10月,李女士和刘某涛在法院调解离婚。李女士说,除了猥亵自己的女儿,刘某涛还在外面有女人,两人已经没有了任何感情,于是两人选择了离婚,但李女士在上海没有房产于是还住在一起。
2023年12月的一天,李女士与刘某涛因为在外面“养女人”发生了争吵,梅子也帮着李女士说话,这也惹恼了刘某涛。刘某涛将梅子按在地上说:“我当着你妈的面今天强奸你又怎样?”
“正是他的这句话,我和我女儿都觉得他已经无药可救,任何一个母亲都不可能再去忍受下去。”李女士说,2024年1月19日,她陪着梅子来到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举报了刘某涛,也就是这次报警,梅子才说,其实在2010年她和刘某涛还没有结婚时就猥亵过自己。
根据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向梅子出示的报案回执中报案内容显示,2024年1月19日19时许,报警人梅子称,其被其继父多次在家中猥亵,且报警人称其中一次发生于2010年,此时报警人尚未年满14周岁,现报警人来所举报其继父刘某涛对其的多年来的猥亵行为。
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被报猥亵一案决定立案,并向梅子出具了立案告知书。
梅子报案的立案告知书。(图源/受访者供图)
据了解,2024年1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民警刘某涛被前妻李女士举报多次猥亵继女梅子。
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被猥亵一案决定立案。该案已经移交检方。
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该单位已对刘某涛宣布停止其一切职务,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等待法院判决后将会进行处理。
在李女士向海报新闻记者提供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上显示:刘某涛于2024年3月8日因涉嫌强制猥亵罪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取保候审,同年3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24年3月22日经本院批准并由该局执行逮捕。2024年5月16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涛涉嫌强制猥亵罪,于2024年6月21日移送本院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刘某涛有猥亵儿童犯罪事实及强制猥亵犯罪事实。被告人刘某涛否认其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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