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在侦办一起跨境网络赌博案件中,对一批涉嫌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卡(账户)内资金予以依法冻结。为厘清涉赌资金,查明犯罪事实,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特告知以下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详见附件)来我局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8日。
二、各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请在公告期内,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配合调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被冻结银行卡(账户)开户资料;
3.被冻结账户资金明细;
4.资金对应的合同货单、发票、借据、聊天记录等;
5.其他能证明被冻结涉案资金系合法来源、合法收益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自本公告发布后,银行卡(账户)所有人逾期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证明银行卡(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性质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冻结的银行卡(账户)依法处置。
四、被冻结的银行卡(账户)所有人具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帮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将依法从宽处理。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胜利东路1号
联系单位: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联系电话:17653730554
本公告至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冻结银行卡详单
来源:兖州公安
编辑:张洪丽
初审:张继宇 复审:张琦 终审: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