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就业促进工作的办法(2023~2026年)》(普人社规范〔2023〕2号)要求,经审核,现对申请普陀区新型学徒制培养带教补贴的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监督电话:021-62547410*5。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
普陀区新型学徒制培养
带教补贴公示名单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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