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公告

民生   2024-10-10 13:01   湖南  

来源:永新县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永新县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投资建设运营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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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充电需求日益增长。然而,由于缺乏规范、安全的充电设施,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等现象屡见不鲜,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解决这一问题,同时满足市场需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永新县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项目由县城控集团组织实施,经集团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集团子公司永新县城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永新县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项目进行招商,招商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永新县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2.项目定位:打造安全、便捷、智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网络。

3.项目内容:在永新县住宅小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等范围投资建设不少于1600个二轮车充电位。包括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等。

    二、项目要求

1.安全可靠采用先进的充电技术和设备,具备过流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等多重安全防护功能。

2.便捷智能用户可通过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实现远程充电控制、实时查看充电状态、在线支付等功能。

3.运营管理配备专业的运营团队,进行24小时监控和维护,确保充电桩的正常运行。

    三、合作模式要求

  1. 投资人取得投资资格后,与我公司签订合作合同,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合作期限10年。合同到期或终止后,充电设施由投资人处理。

2.项目投资人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1600个二轮车充电位(含充电设备、监控、消防等设施)的建设,充电车位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需加装雨棚,并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

3.项目需向我公司进行充电收入分成(充电服务费减向供电公司缴纳的电费),且分成比例不得低于10%。本项目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充电服务收费,充电服务费按市场调节价为1元4个小时。

4.充电设备需具备过流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等多重安全防护功能。

5.所建充电场站需配置建设智能监控系统,可动态实时监控充电场站的防盗信息及识别人员;实现防火应用检测:支持火点检测、烟雾检测、吸烟检测。

6.所建充电场站需将充电桩接入智赣119消防联动系统,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充电过程的安全性。

7.用户可通过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实现远程充电控制、实时查看充电状态、在线支付等功能。

8.需配备专业的运营团队,进行24小时监控和维护,确保充电桩的正常运行。

    四、报名须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经营范围涵盖充电桩相关业务。

(三)投资人具备类似项目的过往业绩。

(四)投资人承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四楼(永新县城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0796-7711936。

    五、确定投资人

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公司组织对投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开封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比较分成比例确定中选人。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我公司将根据投资申请人的服务费分成比例,以“比例最高”的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服务费分成比例相同,以“过往业绩”最优的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由我公司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六、投资申请文件递交

(一)递交资料

1.《项目合作申请书》包含分成比例(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过往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的信用信息截图;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或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三)我公司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招商方在永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网络平台发布招商公告。

    七、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合作合同。投资人中选后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末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由我公司另行招商。

 永新县城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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