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生活通·您的海外生活频道
(关注下方公众号,一键充值全球话费)
近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全文),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11月26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惩戒办法》有关情况。
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者实施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3张(个)或3次或向3个对象以上;提供实名核验帮助3张(个)或3次或向3个对象以上;或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账号的单位和个人。
《惩戒办法》规定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适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措施,惩戒期限为3年;
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具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适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惩戒期限为2年,明确对不同惩戒对象实行不同种类的惩戒,体现过惩相当。
免责声明:本平台部分图文信息转载自网络,其内容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本平台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后台联系小编删除。
搜索@ijpztong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即可加入柬埔寨通纸飞机交流群
便民电话 | |
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 | 023210206 |
柬埔寨外国人求助热线 | 0312012345 |
柬埔寨报警电话: | 117 |
金边市消防火警: | 118 |
医疗救急: | 119 |
柬埔寨机票、劳工证: | 0967737110 |
柬埔寨保险: | 095988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