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摘   2024-09-14 15:03   吉林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充分发挥身边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桦甸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副主任邵宏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问题。2017年6月27日,邵宏波到重庆市招商考察期间,接受重庆市某商会两次宴请,并由其负担招商考察期间的部分住宿费。招商考察结束后,接受该商会安排到九寨沟景区旅游,游览共计两天,违纪金额为0.1333万元。邵宏波的行为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已构成违纪。2024年6月,邵宏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桦甸市四方甸子林场司机刘凯讯违规私车公养问题。刘凯讯在任职四方甸子林场办公室工作人员兼司机期间,未严格执行加油制度,分别于2023年7月21日、2023年8月15日两次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金额合计525元,已构成职务违法。2024年5月,刘凯讯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收缴其违法所得。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李绍鹏违规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私车公养等问题。2017年8月,时任市农业局粮食监督检查大队大队长李绍鹏,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没有礼尚往来的监管服务对象礼金人民币5.6万元。此外,2017年8月至10月期间,李绍鹏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使用其保管的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累计花费881.29元。李绍鹏的上述行为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已构成违纪。2024年4月,李绍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以上3起典型案件,有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有的违规私车公养,还有的违规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不断强化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要加强对党员及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严于律己,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握节日特点,紧密结合当下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深入纠治“四风”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专项监督工作,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大力纠治高价月饼、蟹卡蟹券、过度包装等背后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通过快递物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吃喝、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精准查处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桦甸市纪委监委

初审:佟洪超

复审:薛   薇

终审:董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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