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整治林草领域突出问题,中共黑龙江省纪委机关、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在全省开展林草领域问题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破坏林草资源行为
加大“森林督查”“清风”“绿盾”等专项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毁坏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毁坏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毁草开垦、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规挖土、采砂等破坏草原行为;破坏、侵占湿地资源行为;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行为;在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破坏林草资源行为等。
二、严厉打击林草领域犯罪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草原、自然保护地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盗伐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行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犯罪行为。
三、严肃查处林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深挖破坏林草资源行为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森工企业直接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乱拍板乱决策问题;党员、公职人员在林草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弄虚作假,在资金使用、补贴发放等方面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行政许可等方面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收受贿赂等问题。
四、支持保障依法行使监督权利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规依纪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权和检举控告权,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林草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提供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
12388(纪检监察机关)
12389(公安机关)
0451-82346428(林业和草原部门)
中共黑龙江省纪委机关
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
黑龙江省公安厅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