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重申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重新启用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月7日重新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③“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采集时间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 | 平安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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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重申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重新启用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月7日重新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③“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采集时间及抓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