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简称“压载水公约”)自2017年9月8日正式生效已逾六年。随着其实施,问题逐渐增多,其中很多问题是由于压载水记录簿格式简单导致的。为此,MEPC.80会议通过了修正案(MEPC.369(80)),修订了记录簿格式,采用代码(字母)和项目(编号)记录方式,并将于2025年2月1日生效。下面跟小编一起学习一下新版压载水记录簿的填写规范和要求吧!
与油类记录簿的形式一致,压载水记录簿采用代码(字母A-H)和项目编号(以数字表示)的记录方式。
1、代码A
指压载压入作业,也就是当压载水从海里打入压载舱时,需要记录6项内容:
1. 起始时间和位置(吸入港口或经纬度)
2. 完成时间和地点(吸入港口或纬度/经度和采集时最小水深)
3. 受影响的压载水舱
4. 估计泵入量及最终留存总量(以立方米计)
5. 是否按照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进行
6. 压载水处理方法
2、代码B
指压载水排出作业,也就是当压载水从舱内排出到海里,需要记录6项内容:
1. 开始排放时间和地点(排放港或经纬度)
2. 完成排放的时间和地点(排放港或经纬度和排放时最小水深)
3. 受影响的压载舱
4. 估计排水量及最终剩余量(以立方米计)
5. 是否按照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进行
6. 压载水处理方法
3、代码C
指压载水置换作业,这里分2种情况:一是压载水置换作业,二是压载水通过内部循环处理或在压载舱中处理作业。两种处理方式记录不一样,尤其需要关注。
1. 压载水置换作业
1.1 开始时间和地点
1.2 完成时间和地点
1.3 置换时距离最近陆地的最小距离和最小水深,或根据规则B-4.2指定的交换区域(如适用)
1.4 是否按照压载水管理计划进行,还需描述使用的压载水置换方法
1.5 受影响的压载舱
1.6 置换量和最终剩余量(以立方米计)
1.7 泵入压载水的处理方法
2.压载水内部循环处理或舱内处理
2.1 开始时间
2.2 完成时间
2.3 受影响液舱的标识(如适用,标识出来源舱和目的舱)
2.4 (通过循环或舱内)处理的总量(立方米)
2.5 压载水处理方法
4、代码D
指从港口或接收设施压入或排放压载水,需要记录7项内容:
1. 开始压入/排放的时间和地点
2. 完成时间
3. 进行的操作(压入或排出)
4. 受影响的压载舱
5. 排放或压入量和船上的剩余量(以立方米计)
6. 是否按照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进行
7. 船舶压载水处理方法
5、代码E
指压载水的意外排放/泵入或其他异常泵入或排放,需要记录6项内容:
1. 浸入/泵入/排出的起始时间和位置
2. 完成时间
3. 采取的操作(浸入、泵入或排出)
4. 受影响的压载舱
5. 压载水总量(以立方米计)
6. 说明浸入、泵入、排放或损失的情况及其原因,以及所使用的任何处理方法和一般备注
6、代码F
指压载水管理系统故障或不可操作,需要记录4 项内容:
1. 压载水管理系统发生故障的时间和位置
2. 已进行的操作(说明是否吸收或排放)
3. 问题描述(如报警类型)
4. 时间和位置(港口名称或经纬度)
7、代码G
指压载舱清洗/冲洗、清除和处置沉淀物,需要记录5项内容:
1. 压载舱开始清洗/冲洗、清除或处置沉积物的时间和船舶位置
2. 完成压载舱清洗/冲洗、清除或处置沉积物的时间和船舶位置
3. 压载舱名称(根据压载水管理计划的压载舱名称)
4. 排放或处置至接收设施的数量以及设施名称
5. 根据压载水管理计划处置或排放到水生环境(数量以立方米计,距最近陆地以海里计,最小水深以米计)
6. 压载水处理方法
8、代码H
指其他操作程序和一般说明。
根据压载水公约第B-2条 压载水记录簿
1 每一船舶均应在船上备有至少载有附录 II 规定信息的压载水记录簿。
2 压载水记录簿的记录事项应在完成最后一项记录后保留在船上至少两年;此后应在至少三年的期限内由公司控制。
3 在按第 A-3、A-4 或 B-3.6 条排放压载水时,或在发生本公约未以其他方式予以免除的压载水的其他意外或异常排放时,应在压载水记录簿中作出记录,说明排放的情况和理由。
4 压载水记录簿应在所有合理时间随时可供检查;对于被拖带的无人船舶,可放在拖船上保存。
5 每一压载水作业均应及时在压载水记录簿中作出完整记录。每一记录均应由负责有关作业的高级船员签字,每一被填写页均应由船长签字。压载水记录簿中的记录事项应以该船的工作语言填写。如果该语言不是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则该记录事项应载有其中一种语言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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