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医检结果共享互认 群众省钱省时更省心

政务   2024-11-06 13:11   新疆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今年以来,伊犁州卫生健康委深入开展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患者来院就诊只要报告单上有“*”号互认标识,且检查检验的时间、技术规范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检验检查报告单,就诊时对结果予以认可。这一举措着力解决不必要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问题,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让群众就医省时又省钱。

自2024年8月启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以来,州卫生健康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自治区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要求,明确互认内容包括医学检验检查结果6项40个子项目,医学影像297个项目,医学超声资料互认的6项40个子项目。确定互认范围,推动各医疗机构实行同级互认、跨级互认、集团互认。

截至目前,州直三级医疗机构全部接入自治区检验检查互认共享平台,实现了全区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认共享。伊犁州37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2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互认8736人次13333份,累计节省费用1373429.32元,切实降低了患者就医费用,简化了就医环节,提升了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了让更多患者了解并受益于互认政策,伊犁州卫生健康委加强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政策宣传,通过引导各医疗机构充分利用门诊大厅、医生诊室、住院大厅、院内公共区域,设置宣传版面、滚动播放字幕、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网络媒体等多形式、多类型的宣传途径,做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政策解读,引导患者正确了解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宣传其正面影响,增强群众对互认工作的认知与信任。

下一步,州卫生健康委将纵深推进与二级及以上兵团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的互认,指导各县市加快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持续提高医学检验检查质量,充分发挥伊犁州、县市检验、超声、影像专业质控中心的作用;加强指导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强化监督考核,使州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均能达到合格标准,争取年内实现区域内信息化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提升互认工作质量和覆盖面,让医改红利惠及千家万户,共同推动伊犁州医疗服务水平迈向新台阶。(通讯员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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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犁州卫生健康委
监制丨刘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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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汪   涓   王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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