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规范全县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或改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泾川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生产、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车用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行为。
(二)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超高超宽超长、车速限值超速、整车重量超重、蓄电池超容和篡改蓄电池类型、预留限速“后门”以及蓄电池无过流保护、电机超标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行为。
(三)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和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的行为。
(四)提供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或在维修服务中使用二次回收或伪劣蓄电池行为。
(五)经营店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配件产品与产品合格证书明示不一致行为。
(六)无照经营、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等违法行为。
(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
二、举报途径
市民及各相关单位如发现上述或其他电动自行车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一)电话举报:直接拨打市场监管部门0933-3324196或公安机关0933-3328004报警电话。
(二)现场举报:直接前往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办公地点进行举报。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实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时间、地点、具体情形及涉及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二)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三)我们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保密处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我们诚挚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泾川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