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图源:河南省人社厅
《通知》明确申报时间为:10月18日—12月2日。逾期网上未提交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需要注意的是,河南省对于科普作品比较重视,医务工作者在申报卫生高级职称时,要求省级和基层医务人员都需完成每年开展健康科普活动两次。申报人必须自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避免影响高级晋升。
《通知》重点内容整理如下:
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卫生系列全省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2〕29号),申报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2〕30号)。卫生系列高级职称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药学、技术专业的人员申报,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可申报。
关于科普工作要求
对于申报条件中完成健康科普工作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根据申报评审条件附则相关要求进行认定。对2022年及以前不作要求。
关于申报专业调整
根据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自2024年起,医疗类增加眼视光医学专业,对应考试专业为眼科学;工作量要求如下:
关于工作量要求
申报人员须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要求方可申报。非急诊科医师在近5年内如轮转急诊科,工作期间按照4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数计算,轮转急诊科门诊单元不超过基本门诊工作量的10%。
援外、援疆期间视同完成援派期间的基本工作量;对口支援(1年)期间由受援单位统计工作量,不超过基本工作量的20%。感染防控科室专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公共卫生类别工作量进行统计,可将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数量、传染病和医院感染防控数量、医院感染措施持续质量改进项目数量以及感控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数量等,纳入工作量统计指标,但从事本专业工作量不低于晋升专业规定工作量的50%。其他科室兼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仍需达到晋升专业规定工作量。自2025年起,专兼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均需达到规定工作量要求。
关于护理专业申报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护士岗位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卫医〔2024〕27号)精神,临床护理岗位护士申报高级职称人数应不低于全院护士申报数量的95%。未按要求完成医疗机构护理岗位设置名录备案工作的单位不得开展护理专业申报,非护理岗位人员不得申报护理专业。
关于业务水平考试要求
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且现申报类型应与考试申报类型(全省高级职称、基层高级职称、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一致,申报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
关于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
申报全省医疗类(临床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专业)、护理类、药学类(药学专业)、技术类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全省医疗类(中医类别专业)、药学类(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基层高级职称(所有专业)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所有专业)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职称晋升倾斜政策
在豫疫情防指〔2020〕14号文件下发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享受以下职称晋升倾斜政策:优先申报、优先评审、优先聘任;免除卫生支农任务;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等。
援鄂医疗队员以及在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病房)中直接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一线一档医务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职称,其中,护理人员可以突破医疗机构级别限制参加高级职称评聘。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线医务人员,聘任中级职称不视为享受优惠政策,在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可享受一次倾斜政策。
以上倾斜政策未规定截止期限,但只可享受一次,请疫情防控一线申报人员在达到规定的申报条件、专业能力要求和工作业绩要求后再进行申报。享受过职称晋升倾斜政策但评审未通过的一线医务人员,再次申报评审时,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疫情防控一线在编人员应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进行申报。对于护理专业在编人员申报人数,单位可结合空岗情况和人才紧缺情况进行浮动调整,空岗较多、护理高级职称人才紧缺的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酌情适当增加本年度护理专业高级职称申报人数。各单位结合自身管理模式,对非在编人员进行统筹管理。疫情防控一线护理专业申报人数较多的单位,应结合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工作量、能力业绩条件和岗位情况,合理制定推荐办法。参加援鄂医疗队的一线护理专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推荐;其他疫情防控一线护理人员,符合条件的由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综合评价、顺次推荐,分年度稳步有序推进。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可登录《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222.143.33.75:8006/)查询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
关于审核权限
1.下列情况需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或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1)符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申报的;
(2)援疆、援外人员申请业务考试免试的;
(3)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含中医类)中级职称后继续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服务,连续聘任满10年,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含中医类)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申请业务考试免试的;
(4)申请年限破格申报评审的;
(5)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
2.下列情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请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报的;
(2)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工作25年的执业医师,符合申报条件且高级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申报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的;
(3)取得中级职称后继续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服务,连续聘任满10年且高级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申报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的。
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上传相关审核备案表,再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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