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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中所列要求和条件,已被认定为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再参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动员辖区企业参与评价,做好申报指导工作,各县区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情况将纳入市对县区考核。
2、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于10月18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及时与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确认。
3、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系统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并按要求做好实地核查,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行文及汇总表(附件2)报市工信局。
联系人:张也弛、王畅,联系电话:2824876
附件:
1.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2024年9月27日
来源:省工信厅
编辑:小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