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悬赏申请人及奖励承诺:
申请执行人:房某某
如提供被执行人行踪或去向的,一经本院查实并采取司法拘留的,奖励2000元(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
2、酬金的领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举报方式:
4、举报时间及截止日期:
5、举报联系人及电话:
杜法官:0912-3523601;15091741331。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1、悬赏申请人及奖励承诺:
申请执行人:房某某
如提供被执行人行踪或去向的,一经本院查实并采取司法拘留的,奖励2000元(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
2、酬金的领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举报方式:
4、举报时间及截止日期:
5、举报联系人及电话:
杜法官:0912-3523601;15091741331。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