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月饼券、购物券等,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网购邮寄等衍生工具收送节礼;
2.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各种名义,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
3.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4.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高档娱乐场所等;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
6.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9.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10.严禁在节日期间违反带班值班纪律以及外出报备等规定。
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拉孜县纪委监委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管理,严守纪律底线,绷紧思想之弦,做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表率,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做到清正廉洁一身轻,新风正气满轻盈。
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四风”问题,请及时向拉孜县纪委监委反映。
监督举报邮箱:lzxjwjc@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892—8322187
来信举报地址:拉孜县纪委监委综合室
来 源:县纪委监委
编 辑:巴桑潘多
初 审:姜春福
复 审:刘建军
终 审:平措
投稿邮箱:lazixian@wxrk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