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接到桂林市烟草局协查通报: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烟叶的鲁Q号牌货车正从贵州往桂林方向过来,请求协助拦截。
当天下午,大队根据通报信息开展综合研判,实时跟踪嫌疑车辆轨迹动态,提前做好拦截准备工作。21时许,执勤警组在G72泉南高速桂林西互通成功查获该车,随后将车辆以及人员带下桂林收费站作进一步检查。
经检查,货车车厢内装有烟叶,而驾驶人未能提供任何相关运输许可手续。据驾驶人夏某交代,他从贵州毕节过来,老板让他把这车货拉到南宁去,到时候会有人来接。
随后,执勤民警将涉案人、车及货物现场移交桂林市烟草局及桂林市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办案部门反馈,该批烟叶共计7.86吨,案值为37.42万元,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已立案侦查。夏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
编辑:李妍慧
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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