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判决书写错时间4年刑期变3年,男子出狱近9个月重新被羁押,家属希望法院道歉》引发热议。
2022年,卫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和虚假诉讼罪,被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然而,2021年1月被刑拘的卫某某,判决书却把他的刑期开始时间写成了2020年1月。原本应于2025年才能被释放的他,在2024年1月出狱。10月12日,卫某某再次被收押。
11月1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官微发布情况通报:
1.文中所述判决书刑期起止时间书写错误,造成当事人实际服刑期未满提前释放,情况属实;
2.第一时间启动纠错程序,已依法作出刑事裁定书补正,并将当事人收监,执行剩余一年刑期;
3.依照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案件承办人记大过处分,对分管领导、庭长予以责令检查。
来源: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编辑:吴静
责编:陈宇
审核:胡钊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