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法大发〔2019〕1号),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由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获得的与本科教育教学相关的奖项,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全国性教育学会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省部级以上教改立项奖、北京市和国家级教学基本功大赛奖、省部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奖、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认定目录》认定的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成果的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在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教师、指导本科生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结项中获评优秀的教师等。
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1.已在《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一览表》(附件1)中列明的项目,请获奖人(成果第一完成人)核对相关信息即可,无需再次进行申报。
2.未在《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一览表》(附件1)中列明的项目,请获奖人(成果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原件,并由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通过后,请于10月21日前将《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申报表》(附件2)Word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扫描件提交至邮箱jwczjk@cupl.edu.cn,将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至昌平校区办公楼A302。
3.所有奖励由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定。
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A302
电话:58909089
邮箱: jwczjk@cupl.edu.cn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一览表
2.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申报表
3.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法大发〔2019〕1号)
4.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认定目录(2020年7月修订版)
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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