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三方”协同共治小区难题

文摘   2024-11-14 20:08   河北  

针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城市基层治理中权责不明晰、协同不紧密等难点,近些年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深入开展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行动,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下共建共享小区治理格局,目前业委会组建率达87.6%,小区矛盾纠纷同比下降35.7%。

加强党组织对小区治理的领导,健全业主委员会重大事项向社区请示报告等制度,从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中选派驻社区党建指导员,提升街社党组织统筹力。全覆盖组建小区党支部,开展有场地、有队伍、有制度、有活动、有经费“五个有”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党组织书记。成立物业行业党委,由行业党委部门单位担任党委书记,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政治引领和监督指导。强化党组织对业委会人选把关,明确“五有”“十不进”资格条件,引导业主大会把有政治素养、有管理经验、有专业特长、有奉献精神、有群众基础的业主选进来。

健全三方协调运行机制,制定“三方”协商议事规范指引,明确社区包联干部牵头,小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的联席会议,落实“业主建议、业委会先议、小区党组织审议、三方联席商议、业主大会决议、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的“五议两公开”议事决策程序。成立物业纠纷受理、调解、处置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出台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评价标准,把评定结果纳入物业招投标资信条件。制定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办法,开发小区资金监管平台,引导小区资金通过业主大会审议后归集到统一账户,做到发起、审批、支付的全流程智慧监管。

推动多元力量参与共治,组织执法部门单位围绕小区十大高频事项进行联动执法,常态开展“公共服务日进小区”“巡回法庭进小区”等活动;设立社会组织专项发展基金,实行进驻小区与党组织覆盖、孵化成长与党建业务指导“双同步”做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小区民生实事。实施在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行动、比奉献、比作风、比担当“三亮三比”行动,带动6700余名社区党员参与小区治理。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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