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无证非法营运“黑出租”“黑网约车”的打击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现对近期查处的26起非法营运行为通报如下: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鲁ND55*3
鲁N999*E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重点整治出租汽车行业中出现的绕路、拒载、议价、甩客、乱收费等违法行为,近期,查处违法行为13起,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
鲁NT06*7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
鲁NT08*5
2024年08月01日,驾驶员慕某喜驾驶巡游出租汽车鲁NT08*5在德州市高铁东站拉载1名乘客到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后被群众举报违规收取车费。经调查,情况属实,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已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鲁NT16*0
2024年08月20日,驾驶员张某刚驾驶巡游出租汽车鲁NT16*0在德州市高铁东站拉载4名乘客到太阳能小镇,后被群众举报违规收取车费。经调查,情况属实,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已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鲁NT01*1
2024年08月03日,驾驶员杨某勇驾驶巡游出租汽车鲁NT01*1在德州市高铁东站待租区拉载乘客,在得知乘客目的地后,以乘客目的地距离近为由拒载。经调查,情况属实,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已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鲁NT01*5
2024年08月29日,驾驶员孙某驾驶车辆鲁NT01*5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载乘客到德州市高铁东站二楼进站口,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孙某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已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冀TD887*8
来源:德州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