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刘胡兰镇书记、镇长合伙收好处费136万余元,被双开、调查……

民生   2024-09-09 23:01   山西  

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 吕梁市文水县刘胡兰镇原党委书记李岩龙、原镇长石可在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等问题。

2023年至2024年,李岩龙和石可共同商议,利用职务便利,在刘胡兰镇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养殖户好处费136万余元,其中李岩龙、石可各分得50万元用于个人支出,共同支配27万余元。李岩龙、石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李岩龙、石可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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