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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质构造不清,误揭误穿煤层。
要严格执行“三探两防”措施 ,避免因地质构造没有及时掌握,误揭煤层而造成的突出事故;
2、钻孔施工参数不清,施工钻孔不认真。
打钻工对钻孔的设计方位、角度、孔深不清楚,开孔不带方位仪、不带规矩,凭感觉开孔,穿层钻孔见煤就结束、不穿透煤层等都会造成钻孔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卸压效果;对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喷孔、夹钻、煤炮声等异常信息不汇报,置若罔闻,异常信息不能做到上请下达。
3、预测预报、区域验证不规范。
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操作不规范、未按要求测定。如:钻孔未布置在软分层中、钻孔深度不够、钻孔终孔点落在巷道轮廓线2~4米。测试钻孔未布置在钻孔密度较小的部位。
4、 抽采计量是个样,测不测准都一样。
瓦斯抽采过程中,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或因管理不到位都会造成抽采参数(负压、压差、浓度等)的变化,如不按照规定进行测定,就会造成数据不真实,计算抽采量、抽采率不准确,抽采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发现不了,这样就会影响抽采效果。有的抽采工怕麻烦、工作不负责、不进行正常测定,为了做报表、应付检查,就抄一遍数据、改一下抽采牌板上的日期。
5、对炮后瓦斯变化不敏感。
虽然瓦斯浓度不高,但若炮后瓦斯变化量比平常大很多,这就是“异常”信号,要引起高度重视,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如:炮前瓦斯浓度为0.05%,平常炮后瓦斯浓度也只有 0.1% (炮前的二倍) ;若某次炮后瓦斯浓度上升到0.7% (炮前的十四倍),这就是"异常"信号,就要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6、炮后释放时间不够。
突出煤层掘进、石门(井筒)揭煤等,要求爆破后至少30分钟以上才能进入工作面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止延期突出造成人员伤亡:但有的人就是性子急、胆子大,炮响后就要进入工作面。
7、使用禁用工具。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这是因为风镐作业是诱导突出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有的人就是胆子大、不知道怕,图一时的方便,偷偷地使用风镐作业,检查人员来了,就把风镐藏起来。
8、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完好。
安全防护措施是“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中的“最后一道防线”,若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完好,就会给避难人员带来威胁;如:避难所不坚固、不牢靠,避难所内无电话、无压风、供水施救系统不健全,压风自救系统管路堵塞、自救器失效、供水施救系统无水等。
9、石门揭煤、突出煤层采掘警戒范围不够,放炮时回风系统内不停电、不撤人。
石门揭煤、突出煤层采掘爆破时,与其回风系统相连通的巷道交叉点都要设置警戒,且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否则,一旦发生突出,就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有的施工地点通风系统复杂,警戒范围大、距离远,撤人、停电、警戒工作往往做不到位。
10、 采掘布局、施工程序不合理,造成应力集中。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 应避开本煤层或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因为应力集中是造成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对采掘布局是否合理,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是否已经进入相邻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区,如何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开应力集中区域,考虑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