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攬炒派無視當時正爆發疫情,發動所謂「初選」圖顛覆特區政府政權。
此案是2019年修例風波的延續,涉案被告假「初選」之名,串謀實施「攬炒十步曲」,意圖通過奪取立法會逾半數席位,無差別否決特區政府提出的一切議案,迫使特區政府解散立法會及行政長官辭職。
由於該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加上案件涉及的被告人數眾多,這次宣判備受外界關注。
35+顛覆政權案今判刑,警方嚴陣以待。(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
警方裝甲車戒備。(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
35+顛覆政權案今判刑,囚車入場。(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
35+顛覆政權案今判刑,警方嚴陣以待。(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
市民排隊等候入場,警方在場戒備及截查。(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
35+顛覆政權案今判刑,囚車入場。(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
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頒布實施之後,特區政府曾嚴正警告所謂「初選」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但一眾被告拒不收手,部分被告更簽署了所謂「墨落無悔」聲明,一意孤行; 在總共47名被告中,主犯戴耀廷、區諾軒等31人認罪,足以說明案件的性質不容否認。對於另外不認罪的16名被告,法庭經過118天公開審理,其中14名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 警方依法拘捕、律政司依法檢控、法院依法審訊,審訊過程公開公正透明,彰顯高度的法治精神; 外部勢力一再抹黑香港特區法治、干預司法程序,甚至威脅要「制裁」香港的法官,這是對司法獨立精神的公然踐踏,凸顯其雙重標準。
第一步 2020年7月至8月 政府大規模取消泛民成員,包括現任議員的參選立法會資格(DQ),泛民將派出「Plan B」人選繼續參選
第二步 2020年9月 當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的干預以及上述第一步的DQ,激起更多港人投票支持泛民,配合策略性投票,泛民最終會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
第三步 2020年10月 特首及律政司開展司法程序DQ泛民議員,但因法庭需時處理,故泛民繼續主導立法會
第四步 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 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所有撥款申請都被立法會否決,政府只能維持一般運作
第五步 2021年5月 立法會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特首解散立法會,需以臨時撥款方式維持政府運作
第六步 2021年10月 立法會重選,因泛民「Plan B」人選也可能被 DQ,或要派出「Plan C」人選參選,但最終仍取得過半議席
第七步 2021年11月 立法會再次否決財政預算案,特首辭職及特區政府停擺
第八步 2021年12月 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把國家安全法直接適用於香港,解散立法會、成立臨時立法會、新特首由協商產生,大舉拘押民主派領袖
第九步 2021年12月後 香港社會街頭抗爭變得更加激烈,鎮壓也非常血腥,港人發動三罷,令香港社會陷入停頓
第十步 2022年1月後 西方國家對中共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
審校: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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