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部署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场景化应用工作

文摘   2024-11-12 17:43   河北  




为进一步促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深入推进京津冀政务服务协同和“北京+雄安”政务服务同城化,推动京津冀区域市场要素流通,降低市场主体跨区域制度性交易成本,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积极落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场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资质资格互认方式:


(一)认定生效的资质资格

京津冀区域范围内,企业群众在异地使用资质资格结果,需先在异地完成资质资格结果变更或换证,取得换领的资质资格结果后即可异地使用。(详见附件)
1.办理标准。办事人除提供申请表、原有资质资格等基本申请材料外,原则上不再额外增加申请材料。
2.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办理场所。市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专窗集中统一办理,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办理服务;同步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京津冀跨省通办专区”推行全程网办。

(二)备案生效的资质资格

京津冀区域范围内,企业群众在异地使用资质资格结果,需先凭已有资质资格在当地备案,取得备案结果后即可异地使用。(详见附件)
1.办理标准。办事人除提供申请表、原有资质资格等基本申请材料外,原则上不再额外增加申请材料。
2.办理时间。即办件,即0.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办理场所。市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专窗集中统一办理,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办理服务;同步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京津冀跨省通办专区”推行全程网办。

(三)直接生效的资质资格

京津冀区域范围内,任一一地的资质资格结果可在异地直接开展经营或从业,无需办事人异地参与资质资格考试以及重新办理获取资质资格结果。行业主管部门严禁设置限制资质资格异地使用的任何审批门槛,确保直接生效的资质资格“亮证即办”。(详见附件)




[供稿| 数政局]
[编辑| 张    宇]
[审核| 王玉琴]
[终审| 蔡晓宁]
邮箱:dzzwxx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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