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教育   2024-09-25 21:13   德国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2024年度优自奖项目已在国家留学网发布,查阅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73现就在德自费留学人员有关优自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要求

2024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为A类与B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A类申请人应为在外学习人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 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B类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 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确定回国工作。

(三)申请人须为自费留学人员,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需选择符合要求的类别进行申报,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

三、评审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方式进行选拔。驻德国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在德自费留学人员的申请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向留基委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后续,留基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2024年10月10日前
申报准备
申请人认真查看实施指南,确定是否满足申请条件。
2024年10月10日
-11月20日
网上申报
申请人注册、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
2024年11月20
-12月30日
初审
驻外使(领)馆组织初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名单。
2025年4月底
终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终审,向教育部报批获奖名单。
2025年5月底
录取
通过系统公布录取结果,通知驻外使(领)馆。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10-112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申请。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请材料说明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26

(二)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材料: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系统填写的《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和各项扫描上传的材料序号顺序合并生成1个PDF文件,于北京时间2024年1120日前发送至邮箱04@de-moe.org。PDF文件和邮件主题均以在读专业类码(在读专业中文,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在读国外院校中文全称(如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张三+哥廷根大学)为格式命名。

五、联系方式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电话:0049-30-27588478,邮箱:04@de-moe.org

国家留学基金委

邮箱zfs@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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