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学校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始建于1904年的“保定初级师范学堂”。1910年改称“直隶第二初级师范学堂”,1928年随省易名为“河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1978年改建“保定师范专科学校”,1998年与保定教育学院合并,1999年河北保定师范学校并入,2007年升格为保定学院。校园占地874亩,建筑面积40.42万平方米。现有化学类、生物类、物理类、电子类、机械类及其他类实验实训室共计405个。其中,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实训中心已正式投入使用。为进一步提升师范生技能水平,学校投入700余万元打造了教师育化中心。学校紧密结合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雄安新区建设需要,着力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逐步形成了面向保定主导产业和社会发展的特色专业,构建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5个,专科专业3个,涵盖理学、文学、工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3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上线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6门,省级创新创业课程18门;建有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与200余家企事业单位开展深度合作。集中骨干力量建设的“水润雄安”文化网站,被列为雄安思想文化八大工程之一。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16117人。教职工1052人(专任教师65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98人,副高级职称294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各类省级高层次人才23人。对比《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中规定的使用“大学”名称的条件和标准,保定学院应该还没有达到升格大学的标准。 (一)办学规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生16117人,达标)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未达标)
(二)学科与专业:1. 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科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达标)2. 在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达标)
(三)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未达标)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未达标)
(四)教学与科研水平:1. 在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应达到“良好”以上。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2. 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1) 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2) 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4) 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以上没有公开数据)
此外,还需要在基础设施,实习、实训场所,办学经费、领导班子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保定学院是隶属于保定市的唯一一所公办大学,有些标准还没有达到升格大学的标准,看样子升格大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