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出口企业迎来政策红利。11月16日,记者从郑州海关获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位于郑州经开区的郑州铁路口岸纳入其中。
根据通知,从今年12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郑州铁路口岸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有何利好?
“在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之前,企业需要等货物报关出口、实际离境后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而在启运港退税政策下,货物从启运港报关后、离境前,企业即可申报退税,可缩短退税周期,提升企业资金周转速度。”郑州车站海关监管一科科长马晨露解读道。
政策实施范围的扩大,带来的是流程再造和效率提高。据介绍,启运地海关对从启运港启运的符合条件的货物办理放行手续后,生成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海关总署按日将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加启运港退税标识)通过电子口岸传输给税务总局,以便出口企业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政策名单中离境港包含了中欧班列(郑州)通往欧洲、中亚、东盟的主要边境口岸,这也意味着在郑州铁路口岸办理业务的大部分出口企业在郑州清关后即可申请退税,缩短了企业退税周期。“区位优势与政策优势叠加,这对郑州发展枢纽经济、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以及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马晨露说。
前不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新高地若干政策》,明确提出支持郑州铁路口岸探索实施启运港退税。“郑州铁路口岸是位于郑州经开区内的国家一类口岸,是我们拓展国际班列业务、发展跨境贸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主平台之一,也是省政府支持郑州经开区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新高地若干政策的一项具体内容。”郑州新丝路国际港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杰说,下一步将用足用活重大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强与沿海港口和边境口岸的业务合作,为中欧班列(郑州)客户群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出口退税服务,集聚更多外贸企业、多式联运企业、进出口服务企业,助力郑州经开区打造“一带一路”重要枢纽。
“效率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在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会长宋向清看来,郑州铁路口岸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通过加快退税进度,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出口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出口贸易,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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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春雨婷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