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榕法·长乐篇章|落实以庭代训,助推依法行政

政务   2024-08-30 15:33   福建  


为进一步落实福建法院“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贯彻福州中院党组品质榕法提升工程部署要求,8月28日,长乐法院开展“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庭审观摩活动。马尾区有关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等单位代表30余人到庭观摩,同堂培训。


本次观摩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马尾区领导出庭应诉。双方当事人在合议庭的组织下,围绕被告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经合议,本案将择期宣判。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方式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上了一堂关于行政诉讼庭审流程的法治培训课,引导观摩人员感受行政行为事实认定、程序合法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推动提升法治素养。


下一步,长乐法院将以推进品质榕法提升工程为契机,持续落实以庭代训机制,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将庭审观摩活动作为行政机关法治培训的重要载体,促进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供稿 | 生态庭 陈吓梅

文编 | 林旻煜

美编 | 林宇杰


本文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出品

长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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