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看到张洪量对崔健的批评,大体围绕在,崔健只表现了他的音乐态度,但是在音乐性,比如旋律,节奏,弹得怎么样,唱的怎么样方面,比西方还是不足,没有办法做到跟外国人平起平坐。
我同意张洪量的意见,但是只占10%。其实不仅是崔健,华人做音乐的,在纯粹的音乐性方面就是比较差,我们擅长的是写歌词。如果用崔健的歌词去跟鲍勃迪伦比,那也是能够打的有来有回的。但是一旦上到纯粹的音乐性方面,我们的优势就不明显了。
如果只从音乐的角度,当然可以这么理解。
但是崔健的摇滚里面,其实本身就有很多西方的元素,除了摇滚,还有布鲁斯,hiphop这些元素,崔健的音乐,更多的是用来批判社会的,是一种批判现实主义的音乐方式。所以怎么能够让他的词最大限度的打动人心,这个才是最关键的。
张洪量之所以有这样的困惑,是因为崔健压根唱的就不是靡靡之音,不是痴男怨女那一套。尽管痴男怨女有时候把情给表达出来了,也挺美的,但是一旦回到社会现实的层面,你会发现这些东西不耐听。崔健做的是现实主义音乐,那么他的音乐态度当然就是最重要的,或者说,对于崔健来说,他的所有的音乐元素都是为了服务于他需要展现的音乐态度。
现在音乐学院毕业出来的孩子,在乐器演奏,编曲等等方面,恐怕都早就超越了张洪量那个时期。但是这个只是技巧。如果技巧不服务于灵魂,不服务于态度,这个技巧就是一堆空壳。
张洪量理解不了崔健的另一个原因其实是在于,张洪量没有经历过中国内地的八十年代,不懂得那个精神解放的文化空间能够反弹出怎样的精神能量,崔健是在这样的文化系统成长出来的,所以他的反抗意识当然就是激烈而鲜明的。
一句话,没经历过八十年代的张洪量,没资格批评崔健。
值得一提,尽管崔健的一些歌也比较接地气,但是崔健的音乐听上去不土,几乎每一首都这样,而且偶有神来之笔,比如《蓝色骨头》那段小号,的确有让人浑身的细胞都触动的感觉。这种音乐表现力,我想恰恰就是摇滚乐的核心,因为它能够让听众瞬间意识到,原来在我们生存的世界之上还有一个世界,它更加真实,更加充满理想,更加值得向往。
至于崔健的音乐为什么听上去不土,尤其是后来的音乐,当然是因为他也在努力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音乐造诣,学习了很多西方音乐的元素。但是很多听众似乎并不关心崔健后期的音乐,只记得他的《一无所有》。这个是听众的问题,而不是崔健的问题。
我也并不认同张洪量的观点,好的摇滚必须要弹的好,同时也要有一副金属嗓子。这证明张洪量的审美意识还停留在上世纪港台流行音乐发达的时代。其实一旦表达到位了,弹得怎么样,并没有那么重要。哪怕你弹得是空气吉他,只要能够把全场的听众情感调动起来,一样是成功的。而摇滚嗓必须得是烟嗓或者金属嗓的说法,也是一种十分媚俗的成见。如果真如张洪量所说,他从小就在听平克弗洛伊德,他应该不会有这样粗浅的判断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