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上了非法集资的当,本金还能追回来吗?

政务   2024-11-22 17:16   江苏  

11月22日上午

姜堰区人民法院

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围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

护航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

与广大听众和网友沟通交流


听众


之前自己把钱借给村里一个办厂的老板,每年拿点利息。后来厂子经营不下去破产了,不仅拿不到利息,就连本金都没要回来。公安说那个老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子已经到人民法院这边了,想问问自己投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赵勇

非法集资的资金从法律上来讲属于违法所得,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是应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如果之前在公安做过笔录,对借出的本金进行过登记,最终这一笔账也在这个案件中处理了的话,那就等待被告人退出相应款项后由法院进行发还,如果被告人退不出来,我们也会依法移送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后进行发还。具体能退多少,也要看被告人的经济能力。所以说我们平常投资要谨慎,有些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最终会导致血本无归。


听众


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目前已经从撞我的人那里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的赔偿,请问还能不能要求公司再行赔偿?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赵勇

为妥善处理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关系,对于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费用,也就是说上述费用不可以双赔,除此之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得到赔付。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听众


网购商品在快递途中、买家签收之前损毁的风险由谁承担?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于世民

由卖家承担。网购商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损毁应由卖家承担责任,但如果损坏是由于快递公司导致的,卖家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快递公司追偿。


听众


一个人什么情况下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

委员、执行局局长钱振华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在一个小时的

节目直播过程中

姜堰区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员

还就“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以及

“申请执行应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等问题

与听众网友进行了互动交流

整档节目

共接受咨询、投诉和反映11件

并接进直播室10


文图:吉秀梅

编辑:韩莹莹

审核:杜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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