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不合格情形
1.1.1.1.1 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a)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b)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c)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d)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e)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f)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g) 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s内未完成起步的;
h) 行驶中,双手均离开转向盘的;
i) 行驶中,连续使用起步挡行驶距离超过50m的;
j)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k)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l)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m)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n) 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o)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p) 行驶中,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q)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r)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s)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t) 行驶中,车辆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u)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v)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w)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x)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y)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z)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aa)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bb)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cc)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dd)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ee)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ff)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gg)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发生事故或出现其他危险情况的;
hh) 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
ii)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
jj)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
kk)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