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各种聚餐活动少不了
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澄迈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
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现对行动中查处的酒驾违法驾驶人
进行曝光!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有哪些驾驶人在以身试法
驾驶人:熊某
车辆号牌:粤B8***X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2日20时15分
查获地点:老城镇美伦路
酒精浓度:37mg/100ml
驾驶人:郭某富
车辆号牌:贵BD***9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5日20时32分
查获地点:福山镇墩茶互通处
酒精浓度:38mg/100ml
驾驶人:王某辉
车辆号牌:琼C5***3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 6 日20时36 分
查获地点:金江镇环城西路红绿灯路口处
酒精浓度:37mg/100ml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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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澄迈交警
责任编辑: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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