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法院驳回了对房地产公司提起的 2050 万迪拉姆诉讼
该案围绕原告声称财务管理不善和未能将资金存入项目托管账户展开
迪拜商业法院驳回了对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提起的 2050 万迪拉姆诉讼,原告指控该公司财务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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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52 岁的阿联酋籍原告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 46 岁的外籍经理提起诉讼。
该案围绕原告声称财务管理不善和未能将资金存入项目托管账户展开。
原告声称他已支付 2350 万迪拉姆用于购买迪拜 Al Barsha 地区房地产项目的单位。
他指责被告未将 2050 万迪拉姆存入项目的托管账户,导致财务损失。
然而,法院指定的财务专家认定,该房地产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原告已转售大部分单元以获取利润,从而否定了任何财务损失索赔。
“这项裁决强调了在处理复杂的商业纠纷时依赖合同义务和事实证据的重要性,”律师说。
“法院认为我们的客户没有过错,因为证据表明该项目已经完成,原告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专家报告还显示,原告本人拖欠了几套公寓的付款,由于资金不足,支票被退回。
此外,原告已于 2023 年初达成和解协议,在此期间他成功出售了大部分涉案单元。
“法院正确地得出结论,我们的客户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按照约定完成了项目,”律师充道。
法院的裁决认为被告没有违反义务,并命令原告承担案件的所有法律费用。
源自khaleej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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