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思琴为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8月30日,宜宾市南溪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免 去
曾家林的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 静的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室)主任职务;
张 亮的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 命
曾家林为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 静为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亮为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根据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区长陈元华提名
决定免去
严 欢的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何柄宏的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向承伟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梦梨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何柄宏为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三、根据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院长黎平提名
免 去
贾琳玲的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古顺勇的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况文静的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秀英的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 命
张丽萍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陈文广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 科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翔宇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顾志强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永盛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光巧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 静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柯淋馨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雷光平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雷 鸣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关平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红燕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建军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亚林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廖新惠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凤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钦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万清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叶 飞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帆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高源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世玉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翔丽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 宇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 莉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