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六盘水市乌蒙大草原景区保护条例》,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乌蒙大草原景区
哪些行为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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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乌蒙大草原景区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在保护景区群众利益、丰富旅客体验的同时,划出了景区保护的法治红线,是实现景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立法成果。
乌蒙大草原高山矮脚杜鹃花海(资料图片)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乌蒙大草原景区是贵州省重点规划建设的黔西北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区、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面积55.5平方公里,有30平方公里天然草场、20平方公里连片矮脚杜鹃,是全国面积最大的高山矮脚杜鹃花海和全省面积最大的高山草场,备受广大游客青睐。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景区游客人数呈大幅增长态势,先后突破60万、80万、100万人次,其中最大日接待量达到2万人次。随着游客大量涌入,但保护措施却滞后,景区生态遭到不同程度破坏,草层厚度和覆盖度降低,部分区域出现沙化、土壤裸露情况。
2023年8月15日,六盘水市委书记张定超专程到乌蒙大草原调研,现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服务管理提升工作,针对排查出的38个问题逐一明确牵头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从源头上破解乌蒙大草原保护难题,推动景区保护管理法治化、规范化,2023年4月,盘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展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形成乌蒙大草原保护立法调研报告。2023年9月,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将乌蒙大草原保护立法纳入2024年度工作计划。
“由于盘州市没有立法权,我们按照‘急用先立’的原则,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建立了六盘水市、盘州市两级人大工作专班,上下联动开展工作,加快了乌蒙大草原景区保护立法进程。”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君隆说。
乌蒙大草原高山草场风光(资料图片)
广泛听取意见,夯实立法民意基础
乌蒙大草原景区涉及盘州市2个乡镇、7个村的6155户、20823人,其中有289户、670人在景区从事餐饮、住宿、骑乘服务和农特产品销售等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景区有草场面积2.3万亩(含灌木林),其中25度以下适宜放牧的面积为1.8万亩。按照景区牲畜总量测算,缺口为4.1万亩,超过草场承载力,过度放牧已成为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
为全面深入摸清情况,六盘水市人大调研组分别于2023年5月、8月、10月赴景区进行调研,通过实地勘察、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座谈讨论等方式,广泛听取居民、游客、经营户、管理单位和盘州市相关部门的意见,了解景区保护工作情况和群众诉求。
在草案征求意见阶段,调研组又3次深入盘州市坪地乡、乌蒙镇,共计发放问卷调查表138份,入户走访58人次,召开村民院坝会4次,召开骑乘协会、旅游协会座谈会、乡镇座谈会4次,到盘州市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39次,共征集到各方面意见建议130余条次。
“我们对每条意见建议均进行充分的讨论研判,确保立法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六盘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杜梅表示,有关条款既要符合上位法规定,又要充分考虑景区群众关切,找准景区保护与群众利益的平衡点,形成“最大公约数”,切实提升立法质效。
立法调研组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资料图片)
精准制定条款,确保法规实施效果
为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补充性和适用性,《条例》紧扣乌蒙大草原风景名胜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目的,力求做到切口小、可操作、真管用。
——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景区管理。为从根本上解决景区管理责任问题,《条例》分4个层级明确了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盘州市人民政府、盘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景区保护中的职责。《条例》还规定,盘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乌蒙大草原保护情况作为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向盘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加强生态保护,防治生态退化。乌蒙大草原景区以其独有的高山草场和矮杜鹃花海为主要景观,是保护的重中之重。《条例》规定,盘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态脆弱、退化严重的林地、草地、湿地等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水土流失。《条例》还规定,经批准在景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
——完善景区设施,提升管理能力。基础设施落后、管理不到位,是影响游客体验感的重要因素。《条例》规定,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在景区内设置标志,完善基础设施。《条例》还规定,景区管理机构应当科学核定并公布游览路线和游客、车辆承载量,制定和实施客流量、车流量控制方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严防人为破坏,精准管控要求。景区原为国有牧场,放牧活动较为普遍。《条例》严格按照上位法有关规定,结合景区实际,规定了在游览区及保护区内禁止砍柴、放牧,禁止采摘杜鹃花和擅自砍伐、移植杜鹃树木等11种行为。同时,为丰富游客体验,《条例》明确,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根据规划和旅游开发实际,可以划定露营活动区域,方便游客开展野营露营活动。
“下一步,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大《条例》的宣贯力度,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法规有效实施,推动景区保护和经营管理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盘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