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级本级)山东聊城市级监督抽检有关要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阳谷方舟启航生鲜便利店:
(一)样品基本情况
1、抽样名称:海水虾;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2.处罚决定书编号:阳谷市监处罚【2024】750号
3.处罚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7.2元;2、罚款20000元;3、罚没共计:20067.2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该单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来源:阳谷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