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教育孩子的时候
会采取体罚的形式吗?
近日,一名妈妈因为对孩子
进行体罚殴打
最终被法院判刑
今年4月,小花(化名)因8岁的孩子在学校与同学关系不好、不听话等原因,在家中脱去孩子所穿衣物,用鞋带捆绑孩子双手、铁链捆锁孩子双脚后,手拿塑料管对孩子实施殴打。随后,又将一红色塑料碗放在孩子头上,让孩子站在凳子上进行体罚,致使孩子身体多处损伤。后经鉴定,孩子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小花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亦可从宽处理。鉴于被告人小花系孩子监护人,且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适用缓刑。对被告人小花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
被告人小花在法庭上满含悔意地诉说,“我的教育方式不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庭审后,针对被告人小花的错误教育方式,承办法官对其提出了训诫,并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告诫其必须改正不良的教育方式,对未成年孩子要正确引导,关心呵护未成年子女。
媒体评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作为家长,我们在教育孩子时应多一点耐心,积极与孩子多沟通交流,真正学会表达对孩子的爱,让一家人成为彼此生活中最坚实可依靠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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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坊综合自法治日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花话匣子
编辑:柏林